近日,云南滇中新區制定出臺《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登記備案和報告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確保工程建設項目安全、廉潔、高效運行,深入推進“清廉新區”建設。
“近年來,我們嚴肅查處的一批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例,都存在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便利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工程承發包事項等情形。”滇中新區紀檢監察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滇中新區正處于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的重要時期,少數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進行利益輸送、權錢交易等腐敗行為,引起我們高度重視。”
《規定》的出臺,劃出權利“紅線”,緊盯“關鍵少數”,勒緊紀律“韁繩”,破解推進難題,確保監督制度落地見效。《規定》明確了領導干部在工程建設領域中屬于違規插手干預、必須登記備案報告的情形,涉及項目審批、招標采購、資金管理、工程建設等方面,突出了可操作性。
《規定》緊盯“關鍵少數”,聚焦招標采購、項目立項、項目審批、竣工驗收、資金撥付等極易產生利益鏈條、滋生腐敗的關鍵環節,將監督檢查的著力點放在關鍵崗位、關鍵人員上,找準要害、捏住“七寸”,切實提升監督執紀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同時,《規定》明確對滇中新區以外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新區工程項目建設的,也須登記備案并按干管權限函告相關紀檢監察機構。
《規定》要求,對滇中新區領導干部違規插手重大事項的,應當予以拒絕并做好記錄,同時立即向所在部門負責人報告,并如實填寫《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情況報告備案表》,經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簽閱后,于3日內向所在單位的紀檢監察機構報備。新區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等重大事項情況,應當作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廉潔自律的重要依據。
為消除報告人思想顧慮,破解主動報告的難題,《規定》從三個方面確保落地見效。做好宣傳工作,確保制度入腦入心。充分利用新區報刊、公眾號、展板、官網等媒介,抓實《規定》的宣傳報道工作,定期對各部門(單位)關鍵崗位工作人員開展《規定》專題學習,并通過廉政專題學習、觀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營造《規定》入腦入心的意識氛圍,多舉措做實宣傳文章。加強監督檢查,嚴肅執紀問責。《規定》要求,對未記錄或不如實記錄情況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同時,采取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檢查各部門(單位)對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登記備案的情況,特別是加大對長期零登記備案的部門(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保障合法權益,統籌運用結果。《規定》要求,對報告人的有關情況及登記備案的內容嚴格保密,嚴厲打擊泄密者,筑牢保密防線。領導干部對報告人員打擊報復的,可直接向新區紀檢監察工委報告。經查證屬實的,給予報告人表彰和獎勵,新區紀檢監察工委每年度匯總登記備案數據,統籌運用主動報告結果,對忠誠老實、德才兼備的干部推薦提拔使用。
滇中新區紀檢監察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的出臺,旨在進一步明確公與私的利益邊界,結合堵塞黨政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的通道,進一步達成徹底斬斷伸向工程建設領域的權力“黑手”的效果。(賈帆 || 責任編輯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