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組織處理,我太糊涂了,不該無視紀律截留群眾的危改補助金……”收到處分決定書,羅平縣老廠鄉虎山村的陳某明懊悔不已。
去年4月,羅平縣委第十二巡察組進駐老廠鄉開展村級巡察。剛到虎山村,巡察組就針對民生資金兌付情況進行了隨機入戶走訪。
拿著危改補助資金兌付花名冊,巡察組來到了村民李某安家。
“大爹,你家房子是哪年建的?”巡察組組長老張問道。
“2013年,我蓋房子的時候,國家還給了10200塊錢呢!”村民李某安邊干活邊回答道。
“10200?大爹,你確定是10200塊嗎?會不會記錯了?”老張皺了皺眉頭。
“當然確定,一次性就得到國家這么多補助款,我怎么可能會記錯呢?”李某安肯定地回答,“錢還是村上陳書記他們送來的呢。”
“建自家的房子不僅有補助,村干部還把錢送到家里來,政策真是越來越好了。”李某安弟弟在旁邊補充道。
老張的眉頭皺得更深了。他再次看了眼手里的花名冊,李某安戶的信息中赫然寫著:“危房改造補助14000元”。
巡察組敏銳地察覺到了問題端倪,隨即擴大對虎山村享受過危房改造補助政策農戶的走訪范圍。結合查詢資料和走訪筆錄,巡察組發現共有3戶群眾實際領取金額與應享受金額不對等。
巡察組隨即按程序將問題線索移交至老廠鄉紀委。
“我帶著現金到村委會發放危改補助金,大部分農戶都是現場簽字確認后領取的。有幾戶因為當天有事沒有到場,經同意后就由虎山村黨總支書記陳某明和當時的村委會主任劉某興代領后送發,著實沒想到他們竟然會在補助金上動歪腦筋。”調查中,村建所所長反饋道。
“當時全村22戶危房改造農戶,高的28100元,低的10200元,同樣建房領補助,有的高有的低,我怕群眾心理不平衡造成干群矛盾,今后不好開展工作,于是就把我代領的兩家都按10200標準發下去了。”調查談話時,劉某興仍然牽強地為自己的行為找托詞。
“所以你就把群眾的補助金截留了?你不知道這都是困難群眾的救急錢嗎?”巡察組工作人員質問道。
“我沒有按規矩辦事,還找借口,拿了不該拿的錢。”劉某興紅著臉低下了頭。
“我在村委會干了幾十年了,群眾信任我,我卻漠視紀律規矩和群眾利益,最終把鄉親們的信任丟了,也辜負了組織的培養。”陳某明痛悔不已。
經查,2014年,老廠鄉虎山村時任黨總支書記陳某明和村委會主任劉某興,在代領群眾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時,共截留3戶群眾危改補助資金共計人民幣9450元。今年4月,2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截留的資金也及時公開退賠至農戶手中。
為深化以案促改,羅平縣紀委監委起底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兌付情況。同時,加大對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查辦力度,強化民生資金監管,盯緊涉農民生資金的撥付、兌現、監督、復核等環節,督促補貼資金直接兌付到戶,減少廉政風險,維護群眾利益,切實保障民生資金不再“雁過被拔毛”。(羅平縣紀委監委 李英 || 責任編輯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