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卷《初核呈批表》未蓋章、初核方案辦案人員未簽字、移送審理呈批表未入審查調查卷,請立即按照要求嚴格進行整改。”日前,在隆陽區紀委監委會議室,區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段興有邊翻閱案卷,邊向辦案人員提醒。這是近期該區組織開展2020年度全區紀檢監察機關案件質量集中評查工作的一幕。
隆陽區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案件質量評查作為提升辦案質效的重要舉措,以通過評查切實提高案件質量為目標,嚴把案件政治關、紀法關、政策關,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區紀委監委研究制定《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方案》,從組織領導、工作任務、主要職責、結果運用等方面明確具體要求。重點評查2019年以來自辦問題線索處置和黨紀政務案件是否嚴格按照市紀委監委蹲點監督反饋的具體問題進行整改,是否嚴格執行《規則》《規定》,線索處置方式是否精準,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等辦案程序是否規范,是否嚴格按照《檢查調查類材料歸檔規范》要求裝訂成冊,是否按照《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流程及常用文書格式(試行)》要求規范使用紀法文書,對案件審理反饋意見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嚴格執行辦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規、執行到位、管理規范。
評查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隆陽區建立“一案一評查一反饋”機制,由分管領導約談各審查調查部門和案件審理室負責人,要求各室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進行整改并舉一反三,同時要求辦案人員在審查調查工作中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嚴格辦案程序和操作流程,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出現類似問題。
“此案卷裝訂不規范,未做到案結卷成。”該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高延波對案件交叉評查中發現的問題,向相關案件承辦室負責人進行交辦督導。
據了解,該區紀委監委以案件質量交叉評審為抓手,組建工作專班,對2019年以來辦理的124件違紀違法案件逐案過篩、逐卷評審,將發現的13個問題及時反饋給有關辦案部門的同時,要求各辦案部門舉一反三、查漏補缺,建立問題清單,對賬銷號整改。(段興有 施荔瀟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