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綜合考核辦法要求,你們鄉需要向考核責任部門提供自檢自查報告和量化考核打分表……”年終“大趕考”來臨,福貢縣紀委監委組成工作組到全縣各鄉(鎮)進行督導。
為確保年終考核有實效,福貢縣紀委監委制定出臺綜合考核辦法,劃分鄉(鎮)紀委(派出監察室)、綜合業務部門、紀檢監察室、派駐(出)機構、巡察機構五類考評對象,參照考核指標中的定量考核分、定性考核分、加分、扣分四個部分,逐項進行打分。
綜合考核既要體現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業務的個性特色,又要體現考核工作的人性化評價,避免考核結果受“人情分”“感情牌”的影響。為此,縣紀委監委對綜合考核方案進行精巧設計,采取“綜合考核得分=定量考核得分×60%+定性考核得分×40%+加分事項所得分數-扣分事項分數”的方法進行量化打分,并把各項業務工作得分相加作為考核對象的定量考核得分。同時,把學習教育、紀律作風、黨風廉政、信息宣傳等工作列入定量考核目標。
除此之外,縣紀委監委還根據日常掌握情況,在定性考核中按等次對考核對象打出相應的分數,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取其平均分值作為該考核對象的定性考核得分。
為避免綜合目標考核制度“穿新鞋,走老路”,淪為“稻草人”,該縣紀委監委根據得分結果按照一定比例評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在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內進行通報,讓獎懲機制成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推動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提質增效。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考核的目的在于壓實責任、推動工作落實。”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通過考核督導進一步聽取意見建議,不斷改進和調整考核辦法,以綜合目標考核倒逼工作責任落實,全力推動紀檢監察各項工作高質量發展。(熊柳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