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文山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文山州委批準,文山州紀委監委對文山州交通運輸局四級調研員李成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成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和下屬禮品禮金,利用職權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房地產項目開發、征地拆遷和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成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文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文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成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文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