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德宏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德宏州委批準,德宏州紀委監委對德宏州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周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巍在擔任德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原宏康公司董事長,州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送給的禮品禮金,違規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等,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浪費;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周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背棄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德宏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德宏州委批準,決定給予周巍開除黨籍處分;由德宏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