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山市紀委、楚雄州監委消息:日前,經保山市委批準,保山市紀委對保山市委原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趙茂琦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云南省監委指定楚雄州監委管轄,楚雄州監委對趙茂琦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趙茂琦理想信念喪失,漠視黨紀國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違規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并收受可能影響正常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多次利用職務之便提供幫助,為黑惡勢力滋生做大提供支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
趙茂琦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保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趙茂琦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由楚雄州監委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