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理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大理州委批準,大理州紀委監委對賓川縣委原副書記周亞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亞敏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并安排管理服務對象支付應由其本人支付的費用;組織原則缺失,在干部選拔任用中說情打招呼,破壞選人用人制度;以權謀私,從管理服務對象處獲得商品房優先認購名額,并借用他人名義進行認購、轉讓,謀取個人私利;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在重大項目實施中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生活作風問題嚴重,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解決用地糾紛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亞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大理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大理州委批準,決定給予周亞敏開除黨籍處分;由大理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大理州第九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賓川縣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