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云南省監委對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原副司長彭付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彭付平背棄黨的初心使命,對黨紀國法不知敬畏,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和旅游活動;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議事協調機構名義為私營企業轉發培訓通知招攬生源;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賄賂。
彭付平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交通運輸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彭付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彭付平簡歷
彭付平,男,漢族,1965年9月出生,湖北紅安人,函授本科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5年8月至1993年3月,武漢長江輪船公司船員;
1993年3月至1996年5月,武漢長江輪船公司辦公室干部;
1996年5月至1997年9月,武漢長江輪船公司經理辦公室秘書科科長;
1997年9月至1998年7月,武漢長江輪船公司辦公室主任助理、工業公司總經理助理;
1998年7月至2007年1月,長航集團武漢客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正處級,其間2004年10月至2006年12月掛職任交通部水運司綜合運輸處、政策法規處副處長);
2007年1月至2009年9月,交通部機關服務中心正處級干部;
2009年9月至2012年4月,交通運輸部安全監督司綜合處(安全監察處)調研員;
2012年4月至2012年7月,交通運輸部安全監督司安全監察處調研員;
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交通運輸部安全監督司安全監察處處長;
2014年4月至2019年12月,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安全監察處處長;
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副司長(2020年12月任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黨支部副書記);
2021年11月25日,被免去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黨支部副書記、副司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