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雙版納州監委消息:日前,經西雙版納州委批準,州監委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楊建玲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楊建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要求,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要求,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消費卡等財物,違規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損害群眾利益,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收取費用;違反工作要求,不履職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賄賂,涉嫌受賄犯罪。
楊建玲身為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法律意識淡薄,處心積慮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其行為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州委批準,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