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文山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文山州委批準,文山州紀委監委對文山州原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付永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付永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收受禮金;在組織對其談話、面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濫權妄為,套取專項資金用于送禮;與司法工作人員勾結,使有罪的人不受刑事責任追究。
付永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文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文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付永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