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時俱進拓展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

發布時間:2022-05-24 07:33:57   來源:北京日報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大會上提出一個嶄新理論命題,即“中國式現代化新道路”。這為我們洞察世界、理解實踐、深化理論確立了新范式,為法學界提出并闡釋“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提供了科學理論和方法。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刻把握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新內涵新要求,與時俱進地多維度拓展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

以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法治強國為目標,拓展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的目標指向

法治是國家強盛的重要標志,展示著現代國家的核心競爭力和國泰民安的社會風貌。在一個現代化強國中,法治成為國家和社會的核心價值,成為國家和社會治理的基本方式,成為支撐國家興旺發達的強大力量;全社會信仰法治、尊崇法治、堅守法治;憲法具有極大權威,法律具有普遍實效,任何組織和個人都自覺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人權和公民權利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公權力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在國際關系和全球治理中擁有公認的話語權和規則制定權。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明確提出全面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開啟了邁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法治強國的歷史進程。法治強國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要內涵,也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要保障。在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新征程上,適時提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法治強國的奮斗目標,是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的必然要求,必將增強全體人民推進法治現代化的信念偉力、思想定力、前進動力。

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藍圖,拓展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的治理意蘊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體系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法治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過程中起著決定性作用,法治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凝聚著我們黨治國理政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保障。”

“實踐證明,通過憲法法律確認和鞏固國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運用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保障了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范性、協調性、穩定性”,提高了“有效治理國家的能力”。從法治是國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和文明指征來看,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內在地要求推進法治現代化,惟有現代化的法治才能更好地適應現代化的國家治理。以“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驅動,法治現代化才能目標更加明確、路徑更加清晰、重點更加突出、措施更加有力。我們要以國家治理現代化牽引法治現代化,讓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車輪與法治體系的軌道相契,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深刻變革的過程中深度拓展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

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為要務,拓展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的價值內涵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法治是助力和保障共同富裕的強大制度力量。法治建設必須積極回應共同富裕的法治需求,為實現共同富裕努力構建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更加良好的法治空間,發揮法治固共同富裕之根本、穩共同富裕之預期、利共同富裕之長遠的保障作用。一是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為促進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以機會公平、規則公平、權利公平為主體的社會公平法律制度,激勵和保護全體人民勤勞創新致富,共同創造社會財富,共同分享發展成果。三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為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保駕護航,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四是在法治框架內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促進形成有利于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更加科學理性的收入分配秩序。五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平安中國、促進生態文明,為共同富裕創造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良好法治環境。

實現共同富裕,同樣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社會革命和歷史變遷,既需要法治的助力和保障,也推動著法治的變革和進步。全體人民實現共同富裕是與社會主義法治現代化同步的。在共同富裕成為國家發展重要目標指向的時代背景下,只有將法治現代化與促進共同富裕相結合,把共同富裕目標貫穿于法治現代化始終,使它們相輔相成,法治才有更旺盛的生命力。第一,共同富裕必將豐富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價值內涵。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體現了人民至上、以人民為中心的社會主義本質要求,折射到法治領域,也必然是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本質要求,必然深化法治現代化的價值根基和法理意蘊,彰顯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人民性與現代性的統一。第二,對促進共同富裕所面臨的各種關系的調整,諸如對國家與公民、群體與個體、富者(先富)與貧者(后富)、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群體之間等利益關系和社會關系的調整,革新了法治的調整機制和方法,其中包含著對法律固有的權利義務調整機制的創新,更多地融入了公平與效率、自由與平等、致富與共富、私益與公益等價值平衡的辯證法,使法治調整機制體現出法律思維、法治思維和法理思維的相通性、一致性,使法治現代化朝著良法善治的方向轉型變革。第三,共同富裕的法律制度供給促進法治發展變革。對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程度是衡量法治現代化的重要尺度。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我國法治還是一個跟跑者,無論是法治理念,還是法律制定與實施,都還不完全適應共同富裕的目標任務,共同富裕的法律體系尚不完備,共同富裕的法治環境有待進一步營造。促進共同富裕為法治發展和法治現代化提供了歷史性機遇。法治應大踏步跟上共同富裕的前進步伐,抓住這個歷史機遇,深化法治供給側改革,提高法律制度供給的數量和質量,推進與共同富裕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共同富裕制度體系。第四,作為共同富裕重要依托的法治體系,不僅要完善共同富裕的法律體系,而且要強化相關法律的實施與監督,提高共同富裕立法的實效性。更為重要的是,將共同富裕的核心價值全方位、深層次地融入法治體系,可從根本上提高法治的品質和美德,促進法治高質量發展,確保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創造法治現代化新境界。

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為基石,拓展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的政治文明底色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不斷深化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原創性地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并給予科學闡釋,強調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包括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在內的人民民主,“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理論和實踐的全新概括,充分反映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鮮明特色和顯著優勢,集中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現代化的制度成果。法治現代化與民主現代化是相伴而生、相輔相成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有力推進了民主現代化進程,同時牽引著法治現代化進程。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也是人類社會法治現代化的崇高目標。我們要進一步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把法治現代化牢牢地建立在民主政治的基礎上,依靠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法治改革,確保法治現代化新道路行穩致遠。

以數字化智能化為動能,拓展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的科技元素

數字化智能化是社會現代化的重要標志,也必然影響法治現代化的未來向度。“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法律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這兩個理論命題足以表明科技和法治對人類社會具有決定性意義,同時也蘊涵著科技與法治的內在聯系。科技和法治是社會現代化的阿基米德支點。法治和科技的深度融合,是中國未來法治的生命邏輯,是中國法治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國法治是建立在具有鮮明特色和強大生命力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之上的,這是我國法治的制度優勢。同時,我國具有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互聯網、物聯網、即時通訊技術等領先全球的科技優勢。制度優勢和科技優勢的聚合,必將釋放出無比強大的生命力和改造世界、造福人類的偉大創造力,而法治自身也將經歷一場洗禮。新時代科學立法、精準執法、智慧司法、數字維權、社會智治等都表明中國法治正借助數字科技優勢而取得跨越式發展,就數字化智能化而言,中國法治正在成為全球法治文明的領跑者,并將勇攀人類法治文明的高峰。

科技興,則法治強。現代數字科技已經成為法治現代化的重要引擎。沒有數字科技,就沒有法治現代化;沒有數字中國,就沒有法治中國。“數字中國”和“法治中國”都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原創性理論,它們不是偶然相交于中華民族的歷史中,而是必然在民族復興的未來形影相隨、相伴相生。一方面,數字中國建設只有落入法治的軌道才能實現快速而健康的發展,數字中國離不開法治中國的規范、引領和保障;另一方面,法治中國建設只有融合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互聯網、物聯網、即時通訊技術等數字科技,加快推進法治的數字化基礎建設和法治運行機制的數字化改造,才能提升法治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才能全面建成高質量、高水平的法治中國。此外,我國數字治理體系的構建與完善必將為法治體系和國家治理體系增添更多科技含量和智能元素,加速中國法治科學化智能化現代化的進程。在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上,我們必須統籌推進數字中國和法治中國建設,推進法治的數字化、智能化、程序化,充分發揮數字科技對法治現代化的強有力可持續的支撐和推動作用,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法治強國。

以全人類共同價值為引領,拓展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的世界維度

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是具有鮮明價值指向的現代化,它既蘊涵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蘊涵著全人類共同價值,因而它有能力通向良法善治最高境界,有資格引領人類法治文明的發展方向。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決議》提出:“弘揚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引領人類進步潮流”。“全人類共同價值”是戰無不勝的人類法理武器,是我們邁向法治現代化的法理指南針。在新時代新征程上,我們將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全人類共同價值為價值引領,加快推進法治現代化、建設法治強國,統籌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為人類對法治現代化道路的探索作出新貢獻,為發展中國家破解依法治國難題、順利邁向法治現代化提供更多更鮮活的經驗,與世界各國人民一道共創人類社會更高水平的法治文明。

當代中國正經歷我國歷史上也是人類歷史上最為廣泛、深刻而偉大的社會變革,擁有十四億多人口的中華民族已經踏上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法治強國是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應有之義、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法治強國只能走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我們要正確把握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主體性和開放性,堅持法治現代化的社會主義性質、方向和道路,同時推進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與世界法治文明大道相銜接。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道路的意義不僅在于它是中國法治現代化的正確道路和必由之路,而且開創了發展中國家走向法治現代化的新道路,照亮了世界法治文明和人類法治文明發展進步的美好前程。(作者  張文顯,為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首席科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