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案缺少調取證據通知書、胡某某案條規適用錯誤、韓某某案處分決定未裝入案件卷宗……近期,省委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以下簡稱紀檢監察工委)分別向相關省級派駐(出)機構反饋了案件質量評查中發現的問題。
案件質量評查是打造“鐵案工程”、守牢紀檢監察工作生命線的有效舉措。《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第二十條規定:“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派出的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在派出機關領導下,建立健全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向派駐機構反饋評查結果。”10月中旬至11月初,紀檢監察工委立足職能職責,根據省紀委監委授權,自2019年以來首次對各派駐(出)機構集中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活動,推動提升審查調查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
此前,紀檢監察工委印發案件質量評查方案,由主要負責人、分管副書記、案件審理室主任分別帶隊,成立3個評查組分赴各派駐(出)機構,將今年辦結的第二、三、四種形態違紀違法案件納入評查范圍。“在確保全覆蓋、無遺漏的基礎上,我們重點抽查違反政治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等案件。”紀檢監察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評查重點圍繞程序手續、事實證據、定性量紀、處分執行、文書管理等方面要求來進行,對照上級紀委監委質量評查標準及評分細則,對案件逐一打分,嚴把質量關。
查閱案卷材料、與辦案人員座談交流、向審查調查對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了解處分執行情況……評查組嚴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詳細記錄受評案件存在的質量問題,經評議后形成評查意見,當面向辦案人員反饋。在為期半個月的評查過程中,各工作組共評查案件79件、閱卷200余冊。據案件審理室主任介紹,此次評查共發現5個方面11項24類問題,主要集中在辦案人員沒有在審查調查文書上簽字、違紀違法事實材料和見面程序不規范、錯引漏引紀法條款、涉案財物處置意見不恰當等等。比如,王某某違紀案中,審查組未針對審查對象在違紀事實材料上簽署不同意見作出說明或注明情況。
“違紀違法事實材料的落款應該為某某案審查(調查)組,不能落成紀檢監察組。”在案件質量評查過程中,各評查組一并開展上門“送”紀“送”法活動,與各派駐(出)機構辦案人員深入探討和辨析紀法運用中遇到的業務問題,交流案件審理工作方法,累計接受業務咨詢100余人次。
此外,針對部分省直單位機關紀委工作人員缺乏辦案和審理經驗的現狀,紀檢監察工委堅持“以評代訓”,從4家省直單位抽調工作人員參與此次案件質量評查活動,讓機關紀檢干部在實踐鍛煉中提升業務能力和水平。(劉世狀 王雪海 || 責任編輯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