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召開現場澄清會 為清白擔當者撐腰鼓勁

發布時間:2022-06-03 08:19:54   來源:文山州紀委監委

“感謝組織為我澄清,讓我卸下了思想包袱。在今后工作中,我會正確看待群眾監督,始終堅持廉潔秉公辦事……”近日,受到不實舉報的富寧縣木央鎮普陽村委會干部王某在現場澄清會上如釋重負地說。

2020年8月以來,富寧縣紀委監委、富寧縣木央鎮黨委政府先后10余次接到匿名舉報,稱木央鎮普陽村委會干部王某暗箱操作換屆選舉、集體征地補償款不知去向。后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不屬實。

“因是匿名舉報,沒有聯系方式,我們無法將核查結果反饋給舉報人,但信訪舉報一直不間斷。”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為給舉報人一個明白、還被反映人一個清白,縣紀委監委派出工作組到普陽村委會召開現場澄清會。工作組邀請普陽村委會各村小組長、黨員代表、群眾代表、村黨總支副書記、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等20余人參會,在會上逐一通報反映王某相關問題的核查結果,并進行公開答疑,讓群眾了解信訪問題的原貌,消除疑慮和誤解。

“我進入村委會工作那么多年,一直兢兢業業、公平公正地辦事,被這樣冤枉我十分難過。請大家回去后轉告所有群眾,如果有什么疑問,可以直接到村委會當面問我。”會上,王某哽咽著說,“現在,得到組織的正式澄清正名,我十分感謝組織信任。”

“本次澄清會讓我們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如‘三資’管理不規范、村務和黨務公開不及時等問題。村委會和各村小組要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制度,做到應公開盡公開,確保群眾的知情權,減少誤解。”木央鎮黨委負責人說道。

為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熱情,該縣今年出臺了《富寧縣紀委監委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辦法(試行)》,從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正名、結果運用三個方面列出具體內容,對適用的情形、工作方式及工作程序等進行了規范。對反映不實或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存在問題的情形,采取書面澄清、當面澄清、會議澄清、通報澄清等方式為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負面影響,保護和激發廣大黨員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

2021年來,該縣紀委監委已開展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正名7件次6人。其中,科級干部3名、村組干部3名,正在辦理涉嫌誣告陷害問題線索1件。(張鳳柳  黃金輝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