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后,我的心情極其低落,以為組織不會再管我了,沒想到街道紀工委多次與我談心談話,幫我解開心結、放下思想包袱,我也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以后一定嚴格要求自己。”面對再次來訪的文山市新平街道紀工委工作人員,劉某坦言道。
“剛拿到處分通知的時候,她很不理解,覺得違規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已全部退回,也沒造成什么損失,為什么還要給予這么重的處分。”新平街道紀工委書記介紹,去年12月,劉某因違規領取失業保險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了解到劉某的情緒波動較大,街道紀工委結合劉某的違紀事實、工作經歷和受處分前后思想狀況,制定個性化回訪教育方案,讓這位干部解開了心結。
近年來,文山市紀委監委堅持在回訪教育前、中、后三個階段聚焦重點,針對受處分人員的錯誤性質、心理特征、受處分后思想工作表現等,對癥下藥、精準施治,讓“跌倒”干部重拾信心。
為使回訪教育更加規范、精準,該市紀委監委在開展回訪教育前,區別錯誤性質、情節、影響和處理方式,確定回訪教育的重點對象名單。針對不同受處分黨員干部的情況,堅持一人一策、對癥下藥,詳細了解受處分人員違紀事實、追責問責原因,掌握被處分人員年度考核、評先評優等方面的政策規定。在回訪過程中,采取座談、走訪、談話等方式,聽取回訪對象所在黨組織對其思想動態、工作表現的評價。根據掌握的情況,與本人談心談話,認真聽取回訪對象對處分意見的看法、認識錯誤的態度和改正錯誤的情況,摸清心理變化,幫其卸下思想包袱。
回訪過程中遇到受處分人員對相關政策不理解的情況,回訪人能解答的當場進行解答,不能解答的告知其應當咨詢的部門,切實消除受處分人員的思想顧慮。
回訪結束后,回訪人員及時整理回訪信息,對回訪對象受處分期間的表現作出客觀評價,建立回訪登記表,并將回訪鑒定意見作為干部年度考核和考察使用的重要依據,強化對回訪結果的運用。今年來,該市紀委監委開展回訪教育107人,其中5名黨員干部處分期間表現優異,處分期滿后重新得到提拔重用。(馮佳 陳英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