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滇中新區直管區昆明空港經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原局長徐云生在相關文件起草過程中當“甩手掌柜”,對文件審核把關不嚴的問題。
昆明空港經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起草《云南省昆明空港經濟區政府性投資項目代建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但時任局長徐云生當“甩手掌柜”,安排與政府性投資項目代建有關聯的某投資公司代為草擬。該投資公司代為草擬的《實施意見》提高了代建管理費收費標準,與財政部相關規定相違背。昆明空港經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未嚴格審核把關,就將《實施意見》報昆明空港經濟區印發實施,造成多收、多計代建管理費400余萬元,損害了營商環境,造成不良影響。2022年6月,昆明空港經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原局長徐云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多收取的代建管理費已退回業主單位。
二、普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瀾滄管理部原主任王征宇在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審批及憑證清理歸檔工作中“散慢拖”,未及時發現資金監管漏洞的問題。
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普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瀾滄管理部原主任王征宇,在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審批中走過場,未嚴格按照審批流程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存在批而不審、事后補批等情況。王征宇在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清理歸檔工作中“散慢拖”,自2018年4月以來,未按規定每年度組織開展憑證清理工作,未及時發現資金監管存在漏洞,且在2018年初就發現工作人員白某辦理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缺少相關憑證的情況下,仍未強化監管、嚴格規范審批流程。在監管缺失下,白某挪用住房公積金違法行為一直持續到2021年5月,挪用住房公積金共計549.51萬元。2022年3月,王征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玩忽職守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