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乎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黨的二十大報告對新時代新征程生態文明建設作出重大戰略部署,充分彰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云南省肩負建設國家重要生態安全屏障任務,生態區位極其重要,全省各地紀檢監察機關圍繞生態環保突出問題和重要任務,制定一系列工作制度,是履行政治監督重大職責的有力之舉。
完善制度是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的重要舉措。縱覽云南各地紀檢監察機關出臺的多項制度辦法,有幾個共性特點:明晰監督重點、明確責任部門,詳細規范做什么、誰來做、怎么做,在“具體化”上做文章;根據當地實際、實行一域一策,分門別類針對湖泊、江河、林地的保護治理出臺監督制度,在“精準化”上下功夫;整合監督力量,形成閉環機制,采取“蹲點式”“嵌入式”“網格式”“點穴式”監督方式,在“常態化”上謀實招。
實踐一再證明,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是“標”,管黨治黨問題是“本”。自然生態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態必須風清氣正,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是加強生態保護的重要政治保證。云南紀檢監察機關揪住“杞麓湖污染治理問題”等典型案例,以事立案、以案促治,在查清生態環境系統違紀違法問題的同時梳理上下游關系,政治上查清、整治上有力、制度上規范,寫的是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清淤除障的“通篇文章”。
新時代新征程上,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既是應有之義、也是客觀所需。生態環境保護容不得半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必須以嚴格的監督確保責任嚴格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要始終以黨中央大政方針為出發點,以“國之大者”為著眼點,以督促地方和部門履行職責為著力點,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云南紀檢監察機關以完善制度、促進治理為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政治監督走深走實提供了有益借鑒。(楊詩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