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壓實中央巡視和指導督導反饋意見整改;支持配合保障省委完成巡視“回頭看”;五屆市委巡察反饋的問題3582個得到整改;六屆市委第一輪巡察暨全市涉糧問題專項巡察啟動,做實六屆市委巡察開篇文章……
2021年,玉溪市委扛穩抓牢巡察政治責任,全面壓實巡察工作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巡視工作會議和全省巡視巡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政治巡察,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完善上下聯動工作格局,推進巡察與其他監督貫通融合,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聚焦“兩個維護”,圍繞中心工作,有力提升巡察工作質效
巡察就是政治巡察、政治監督。過去一年,該市始終堅持“兩個維護”根本任務,圍繞“三個聚焦”,著力盯住“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強化問題線索研判,從政治上發現問題、糾正偏差,不斷提升巡察工作質效。
一年來,全市對市教育體育局等6個市直單位黨組織開展巡察“回頭看”,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展專項巡察,發現各類問題87個,移交問題線索15件。聚焦民生領域和推動“一極兩區”建設,采取“常規+專項”方式對6個市直單位黨組織和全市涉糧問題開展巡察,明確常規巡察“11個重點了解”“69看”、專項巡察“六看”“45個是否”監督重點,精準發現問題,推動解決問題。
作為全省首個巡察指導督導試點市,玉溪市把準巡察指導督導6項目標任務,建立“1+2”協調配合工作格局,把“同題共答、同向發力、同頻共振”貫穿巡察指導督導工作始終。通過建立工作機制,組織專題培訓,召開座談會和情況通報會等,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形成《關于配合巡察指導督導工作的認識和體會》《對標對表省委巡視要求推進玉溪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等具有玉溪“辨識度”的課件在全省推廣使用。
推進上下聯動、貫通融合,協同配合增強監督合力
“在全市涉糧問題專項巡察中,采取提級交叉方式對市縣兩級發改部門開展涉糧問題專項巡察,上借下力、下借上勢、以上促下發現問題……”
根據實踐需要,該市先后出臺推動巡察上下聯動等制度文件,細化明確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巡察辦、巡察組、被巡察黨組織、相關部門等責任主體62條具體責任清單,有效構建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巡察工作格局。
“巡察工作要充分發揮其綜合監督作用,貫通融合各類監督,增強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該市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一直以來,全市不斷建立完善巡察機構與紀委監委協作機制,做到巡前“面對面”通報情況,巡中“肩并肩”找準“病灶”,巡后“點對點”靶向施治,確保“四項監督”貫通融合要求落實到巡察各個環節,有效推進“四項監督”同頻共振。
與此同時,持續深化對村(社區)黨組織巡察工作。全市組成調研組,會同各縣市區巡察機構開展深化對村(社區)政治巡察調研工作,及時總結提煉“八個突出”“三個到位”經驗做法,規范對村(社區)黨組織巡察工作流程,按照“一村一報告”或“一村一清單”要求,對9縣(市、區)40個村(社區)黨組織開展巡察,發現問題352個,移交問題線索25件,凸顯綜合監督效能。
強化整改落實、成果運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對整改復盤評價為合格的16家市直單位開展巡察整改督導期間,67個問題中完成整改65個,2個問題取得階段性成效,追責問責6人,健全完善制度368項……”
為推動巡察問題整改落實到位,該市持續開展巡察整改督導,通過制定實施方案和工作方案,成立督導組,召開巡察整改督導工作部署會,堅持問題導向,“一對一”剖析思想問題、工作方式方法問題、工作作風問題,確保反饋問題銷號清零。
巡察整改能否到位,關鍵在于責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實。通過壓緊壓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強化市級分管領導的督促整改責任、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的日常監督責任,重點聚焦巡察發現問題的“風險點”“薄弱點”,逐一對賬銷號,推動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健全完善巡察整改促進、評估機制。落實巡察整改“三清單一臺賬”機制,報告、反饋、移交、整改、督查督辦各環節均以清單為依據。組織市國資委牽頭抓好國有企業巡察整改工作,推動國企改革后新組建的5家企業完成“黨建入章”,制定國企黨組織前置研究討論事項清單和《加強和改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等40余項制度,組織召開2次國資國企警示教育大會,全面清理、主動上繳違規領取津貼補貼、福利費、兼職取酬款和超額薪酬163.28萬元。
新的起點,新的使命,新的任務,全市巡察干部將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知責于心、擔責于身、履責于行,為推進玉溪“一極兩區”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李月樵 吳曉宇 || 責任編輯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