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馬龍區委第三巡察組在對區人社局開展巡察時,一張購買參賽服的報銷單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報銷單顯示區人社局參加2019年全市人社知識競賽時購買了10套參賽服裝,共計18443元,但所附文件僅要求4名人員參賽。
“省總工會2018年下發的《云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基層工會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職工文體活動,確需為參賽者(含領隊)購置服裝時,可按人均不超過 800 元標準購置’,從報賬憑證來看費用已經超標,現在我們還需弄清楚是否存在超范圍購買的情況。”巡察組組長說道。
隨后,巡察組決定先找區人社局的相關人員了解情況。
“你們單位在2019年參加全市人社知識競賽時,文件要求4人參賽,為什么卻購買了10套參賽服?”巡察組組長開門見山地問道。
“這事我有印象,后來市里又來了補充通知,要求增加參賽人員,報銷憑證只附了第一次的通知,第二次通知未附上。”區人社局辦公室工作人員高某鎮定地答道。
“那請你找一下第二次的通知給我們看看。”
不一會兒,高某便找來了第二次補充通知。通知上規定參賽人數增加到6人(可預備1人)。看完通知后,巡察組組長依然眉頭緊鎖。
高某見狀趕緊解釋道:“10人是包括參賽隊員和領隊。”
“那就將上報市局的參賽隊員和領隊人員名單提供一份給我們。”
高某口頭上答應了,卻遲遲未將名單提供給巡察組。巡察組多次催促,高某都以時間久遠、經手人員變更、材料交接不到位為由未能提供。
“很明顯他們在有意拖延,反而說明其中有問題。既然是市里面組織的比賽,那市里應該有名單。”巡察組成員提議和市人社局聯系,查詢具體參賽名單。
經聯系,巡察組找到了馬龍區人社局參賽人員名單。名單顯示馬龍區人社局2019年6月共組織8人(含領隊)參加全市人社知識競賽,實際購買服裝10套,每套1844.3元,存在超范圍發放2人,超標準購買8人,違規費用合計12043元。
問題查清后,巡察組及時按程序對區人社局相關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對相應人員做出處理,同時責令限期清退違規費用。
同時,為深化標本兼治,做深做實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組將該問題反饋給分管聯系的區級領導,督促區人社局抓好整改落實,并將該問題反饋給聯系該部門的區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室和派駐紀檢監察組,督促區人社局嚴格執行工會等相關經費管理使用規定,確保活動經費使用有理有據。(馬龍區紀委監委 邱東 朱開富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