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評估,縣委黨校高度重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巡察反饋的17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集中整改率為100%;發出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測評表10份,收回10份,滿意率為100%……”這是永平縣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評估組對巡察問題整改的部分“復診”情況。
日前,由永平縣紀委監委牽頭,聯合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和縣委巡察機構組成6個評估組,對十三屆縣委第一輪巡察的10個單位和涉糧問題專項巡察的4個單位開展巡察整改成效評估,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再次“把脈問診”。
在具體工作中,各評估組采取聽取情況匯報、座談交流、查閱臺賬資料、實地走訪、進行滿意度測評等方式,嚴格對照“整改研究部署、整改組織落實、整改任務落實、滿意度測評、綜合測評”五項指標,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和移交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評出“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巡察整改評估被評為“一般”的,由縣紀委監委相關紀檢監察室責令被巡察黨組織在2個月內重新整改,并對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醒;對被評為“較差”的,依據巡察工作相關規定視情況提出問責建議,并責令重新整改。同時,評估結果將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
開展巡察成效評估,是該縣紀委監委規范和加強對巡視巡察整改監督的一個工作縮影。今年以來,為確保巡察整改工作精準到位、群眾滿意,縣紀委監委及時下發加強巡視巡察整改監督工作通知,進一步明確縣紀委監委相關部室、派駐機構的監督職責、監督重點,細化監督措施、整改成效評估等事項,壓緊壓實巡視巡察整改監督責任。在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的基礎上,扎實開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效評估工作,通過“督查+評估”的方式倒逼被巡察單位落實整改責任,推動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
“巡察反饋問題是否真改實改、改出成效,要以群眾滿不滿意、高不高興、答不答應作為評估重要標準。”該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表示,全縣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擔負起巡視巡察整改監督責任,全面監督被巡察黨組織落實巡察整改任務情況,對監督責任不落實,存在失職失責或工作不力等造成重大影響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以有力有效監督推動巡視巡察整改落實見效。(畢李艷 || 責任編輯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