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鄭重承諾,認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突出重點抓好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定期聽取巡察整改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巡察反饋問題全面整改……”日前,在十屆大理市委第二輪巡察反饋會上,市民政局黨組等15個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巡察整改承諾書》上鄭重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簽訂《巡察整改承諾書》是大理市認真貫徹《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又一項新舉措,結合此前個別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責任壓得不實、整改責任下移等問題,該市為整改責任主體量身定做責任清單,以簽訂整改承諾的形式,為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再上一道“緊箍”,確保巡察反饋問題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到位。
《巡察整改承諾書》包含認真落實巡察整改責任、專題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機構、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壓實班子成員整改責任、嚴格審核巡察整改材料、深化整改和成果運用工作、嚴肅追責問責8個方面的內容,列出被巡察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抓實巡察整改的責任清單,督促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從嚴從實抓整改。
被巡察黨組織負責人通過簽訂承諾書,立下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的“軍令狀”。承諾書簽訂后,各被巡察黨組織負責人紛紛表示,將嚴格履行承諾,認真對待巡察反饋意見,帶頭抓好整改,切實把巡察整改工作做細做實做到位。
為避免一簽了之、流于形式,大理市組織開展整改情況中期監督檢查,對整改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整改流程性環節進行指導,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切實擔負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扛穩壓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據統計,十屆市委第一輪巡察暨涉糧問題專項巡察整改情況中期監督檢查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問題41個。
“我們從壓實責任上著手,在突出重點問題整改上著力,倒逼被巡察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扛穩巡察整改政治責任,確保問題改徹底、改到位、不反彈。”該市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在參加巡察反饋會后說道。(陶慶林 || 責任編輯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