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巡察工作開展以來,古城區委堅持把抓好巡視巡察整改作為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壓實政治責任、強化整改監督、固化協同聯動、深化成果應用,推動巡察整改見真章、動真格、出真效。
區委切實扛起巡察工作主體責任,把巡察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書記工程”。區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點人點事點問題個數逐輪增加;區委政府分管聯系負責人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參加每輪對分管聯系單位巡察反饋,嚴格審核把關被巡察單位巡察整改方案、整改進展情況報告。
區委認真履行成果運用責任、統籌督促責任,聽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本級巡察整改成果運用綜合情況匯報,對壓實主體責任、強化日常監督、全面徹底整改作出部署。
區委研究制定進一步壓實巡視巡察整改責任的實施辦法,把巡察整改情況列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走過場、不到位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責問責。此外,健全巡察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組織監督等統籌銜接機制,制定與區紀委監委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與審計機關工作協調協作機制,統籌巡察、紀檢、組織等力量,對整改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區委從巡察整改責任落實、任務落實、追責問責、滿意度、整改工作臺賬建立等五個維度,開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效評估。
對每輪巡察發現的行業領域普遍性、系統性、傾向性問題,區委督促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對巡察發現的工會經費使用、財務管理等共性問題,向區財政局、區總工會等部門下發巡察建議。該區把巡察整改融入改革,著力推動破解影響改革發展中的深層次問題。(王元春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