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們是武定縣委巡察組的工作人員,今天我們進村入戶走訪,您有沒有什么問題要跟我們反映?”
“我家是脫貧戶,聽說脫貧戶能繁母豬保險和育肥豬保險由財政直接補貼,群眾不用繳納,但去年我家交了1頭能繁母豬保險和4頭育肥豬的保險費,麻煩你們幫忙問一下。”近期,武定縣開展十五屆縣委第四輪巡察,縣委第四巡察組在入戶走訪時,萬德鎮團碑村村委會多志力村的一位村民向巡察組反映情況。
“您反映的這個情況我們已經記錄下來了,我們回去查清楚,再給您答復。”巡察組小王回答道。
隨后,縣委第四巡察組的工作人員繼續深入田間地頭,入戶走訪了其他農戶,村民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涉及的群眾還不少。工作人員隨即與團碑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了解相關情況。
原來,按照脫貧攻堅期間的幫扶政策,貧困戶飼養的能繁母豬和育肥豬保險均由財政補貼,不需要繳納保險費。村獸醫員普某某誤認為脫貧了就可以收取保險費,于是向3個村民小組36戶脫貧戶收取育肥豬78頭、能繁母豬30頭的保險費906元。
“按照脫貧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的‘四不摘’政策,脫貧戶可以繼續享受財政補貼的保險費,不能再另外收取。”事情查清后,縣委巡察組及時將問題反饋給被巡察的團碑村黨總支并責令其立行立改。團碑村黨總支高度重視,僅用不到一天的時間,就把多收取的906元保險費如數退還給了脫貧戶。
“事關老百姓利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在巡察過程中,只要發現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我們就要立即予以糾正,用有效的監督提升群眾的幸福指數。”縣委第四巡察組組長說。(武定縣紀委監委 楊加雷 王建佼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