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組同志,我有一個問題想反映,六組有幾塊土地是村集體的,不知道怎么就變成私人的了……”2021年9月,滄源縣委第四巡察組在勐來鄉曼來村六組入戶走訪時,收到了群眾反映的土地權屬糾紛問題。
“你們去村上、鄉上的相關部門反映過嗎?”巡察組干部問道。
“原來不知道,前不久村里搞項目涉及流轉土地,公示補償名單才發現集體的土地登記到了私人頭上,我們去村委會反映了好幾次,也沒有得到明確答復。”反映問題的群眾繼續說道。
有著多年基層工作經驗的鐘組長,深知土地權屬糾紛問題錯綜復雜,在對相關問題線索進行綜合研判后,決定進一步了解情況。巡察組隨即兵分兩路,一組到縣農業農村局和曼來村委會與相關負責人進行座談,查閱相關資料以及土地確權原始憑證,對所涉糾紛土地進行全面摸排、實地踏勘;另一組深入曼來村群眾家中逐戶走訪,了解土地承包的經過、中間變化等情況,并實地查看。
經過一段時間走訪調查,巡察組了解了事情原委。2007年勐來鄉曼來村六組原組長李某某在未召開村民大會的情況下,就將六組27畝集體土地出租給7戶農戶并簽訂了租地協議,協議期限為五年。協議到期后,甲乙雙方并未續簽租地協議,7戶農戶仍然繼續耕種土地。2018年開展農村土地確權“三榜”公示,村組干部及村民均未反映相關地塊未發包,27畝土地就確權給了7戶農戶。
問題明晰后,緊接著,在巡察組的組織推動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積極配合下,該項工作迅速打開了局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需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發包,不能以私人名義發包……”縣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分析農村土地確權、流轉、糾紛調解、土地利用等關鍵環節存在的管理薄弱點,為完善監管找準發力點。
“經核實,六組組長李某某并未就發包土地收取群眾租金,早些年村組干部對發包土地程序不了解,導致村集體土地監管不規范。”同時,巡察組及時對2007年以來涉及糾紛的27畝土地發包租賃及二輪延包情況開展清查,厘清了問題產生的根源,會同鄉鎮、村組干部與農戶開展座談,耐心解釋政策,認真做好調解,最終7戶農戶同意將土地歸還集體。
今年三月,曼來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宣布收回7戶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縣農業農村局對27畝集體土地涉及承包經營權登記數據進行了修正,此部分地塊涉及的土地流轉補償費用也全數劃歸村集體所有。
“群眾利益無小事,這不僅是一句口號,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縣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將持續向群眾最關切的問題發力,讓群眾充分感受到巡察帶來的實實在在的效果,努力讓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滄源縣紀委監委 田思 李玲 潘榮妹 || 責任編輯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