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組長,此次我們清理收繳的工會違規發放節日慰問品折合人民幣共計30500元,已存入指定賬戶,完成整改。”瀾滄縣東回鎮黨委向縣委第三巡察組報告了立行立改問題辦理情況。
不久前,瀾滄縣委第三巡察組進駐東回鎮黨委開展巡察,在查閱鎮工會賬務管理臺賬時,一份鎮工會委員在同一法定節日領取兩份節日慰問品的清單,引起了巡察組的注意。
帶著疑問,巡察組找來鎮工會委員進行談話了解。
“你還記不記得在2019年的中秋節和國慶節你領了幾份節日慰問品?”巡察組對第一位進來談話的工會委員開門見山地問。
“領了兩份。一份是鎮工會全體工會會員都有的價值200元的食品,還有一份是我們工會委員單獨發放的價值300元的智能電飯煲,每個委員都有1臺。”這名工會委員淡定地回答。
“工會委員領取雙份節日慰問品是否有相關的政策依據?”巡察組的同志繼續追問。
“這個……我不清楚,這幾年來鎮工會都是這樣做的,我們也是按慣例來。”從淡定到吞吞吐吐,這名工會委員的回答讓巡察組對“慣例”二字產生了疑問。
令巡察組感到意外的是,其他幾名工會委員的回答也如出一轍。大家都認為,工會委員都是兼職的,比其他會員多承擔了工會的工作任務,經常組織開展活動,沒有額外領取報酬,也沒有什么津貼補貼,法定節日額外給工會委員發一份慰問品是應該的。
隨后,巡察組再次對該鎮2019年以來的工會賬目進行了認真查閱、比對、核實,發現該鎮工會7名委員在以會員身份領取節日和生日慰問品的同時,在同一節日或生日又以工會委員的身份重復領取另外一份慰問品,甚至有的法定節日僅向工會委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的情況。
經查閱相關文件和政策并向縣總工會進行了解咨詢,巡察組認定,鎮工會、鎮中學工會從2019年以來存在違規使用工會經費的問題。
“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兼任工會委員,‘雙重身份’意味著‘雙重責任’和‘雙重擔當’,不代表可以享受‘雙重福利’或‘特殊福利’”。在組務會上,巡察組組長說,對此類違規行為習以為常,反映出來的問題是對公職人員身份的認識模糊,對于相關政策規定的學習掌握不夠,折射出了思想認識中存在的誤區。
“職工正常福利不可少,但工會經費的使用一定要掌握好相關政策,嚴格執行‘八不準’要求,不能‘按慣例’‘想當然’,將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巡察組組長對該鎮工會主席嚴肅指出。
隨即,巡察組按照規定將此問題移交東回鎮黨委立行立改,要求該鎮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并對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巡察工作要立足‘小切口’,對巡察過程中發現的能及時整改的突出問題,督促有關單位立行立改,讓巡察發現問題整改落實‘立竿見影’,以有力監督推動‘清廉云南’建設行動瀾滄實踐向縱深推進。”瀾滄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表示。(瀾滄縣紀委監委 張瑜 藍蓉 || 責任編輯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