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沒有合同和協議,本以為我們的土地承包款要打水漂了,沒想到巡察組為我們討回了承包款。”
“都過了這么長時間了,要不是村長送錢來我家,我都把這件事忘了,真的感謝巡察組,為我們挽回了經濟損失。”當巡察組到魚窩村水電移民搬遷甘塘安置點了解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效時,村民紛紛激動地說道。
在元謀縣十三屆縣委第十二輪巡察第三巡察組在江邊鄉開展巡察時,一位水電移民搬遷群眾向巡察組娓娓道來,“事情要從3年前水電移民搬遷時說起,當時罵拉莫村龐某說來種我們的土地,我們想著反正搬遷后土地也沒人種,拿給他種多少有點錢就同意了,但直到現在我們都沒拿到一分錢。”
在接到群眾的問題反映后,巡察組高度重視,立馬兵分兩路,一組找相關知情人談話了解,一組繼續入戶走訪深入了解,摸清事情緣由,調查承包具體面積、涉及農戶數、包款金額等問題。
“你家的土地是否承包給龐某,是否簽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給龐某種的土地有多少面積、涉及多少戶?”巡察組人員詢問到。
“我家承包出去的土地有3畝左右,我們村很多戶的土地都拿給他種了,因為是熟人,就沒有簽合同。”涉及土地承包的群眾說。
針對反映的問題及初步詢問情況,巡察組又走訪了一些水電移民搬遷戶,通過多方走訪和找知情人了解,終于弄清事情始末。
原來,2017年魚窩村水電移民易地搬遷至元馬鎮甘塘安置,罵拉莫村龐某與魚窩村村長達成以每畝113元的價格租種土地的口頭協議,后龐某因種植洋蔥價格不理想就一直拖欠70戶群眾的土地承包款。
根據詢問了解情況,巡察組立即將龐某承包魚窩村群眾土地未付承包款問題反饋給鄉黨委和魚窩村黨支部,要求高度重視限時整改到位。
“土地承包雖然沒有簽訂承包合同,但已成為事實,雖然承包人以虧本為由不付租金,但風險不能由群眾來承擔,群眾是承包不是入股分紅共同承擔盈虧,在整改過程中辦好群眾利益小事,就是辦成了黨的大事。”巡察組相關負責人交代道。
在巡察組的跟蹤督促和該縣江邊鄉黨委及村黨組織的共同努力下,魚窩村51戶群眾終于拿到了龐某拖欠3年的1.5萬元土地承包款。(元謀縣紀委監委 武建華 李美 || 責任編輯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