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探索構建巡察整改“全鏈條”監督

發布時間:2022-10-10 17:17:30   來源: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

“未明確紀檢監察和組織等部門巡察整改監督責任,整改監督不到位,沒有形成合力……”此前,景洪市收到省委第八巡視組對景洪市巡察工作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反饋意見,隨后市委巡察機構迅速認領問題,嚴格對照市委整改方案,做實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工作之初,景洪市巡察整改監督僅由巡察機構牽頭落實,存在職責不匹配,整改監督不到位的現實問題。”針對上述情況,景洪市把巡視巡察整改日常監督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落實,建立完善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承擔的監督責任。具體工作中,要求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派員參加巡察反饋會議,指導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列席指導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市紀委監委則牽頭審核被巡察黨組織集中整改進展情況報告,在綜合市委組織部、市委巡察機構的審核意見后,再對集中整改工作作出總體評價,指出差距不足、明確整改要求。最后,由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把督促整改作為政治監督和日常監督的重要任務和有力抓手,對監督單位的整改進行全過程監督,最終實現由巡察機構單打獨斗向多部門凝聚合力轉變,有力增強了整改監督外部推力。

“通過往屆市委巡察來看,巡察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不徹底,文字整改、整改走過場等情況在部分單位仍不同程度存在。”針對存在問題,景洪市把整改責任壓實到黨委(黨組)特別是“一把手”,要求主要負責人對反饋意見簽字背書,通過加強組織推動,明確責任,將巡察整改方案“清單式”管理、“項目化”推進。另外,堅持市級分管聯系領導參與巡察整改工作機制,積極履行好“一崗雙責”,全程監督整改落實情況;持續緊盯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加大對落實巡察整改工作不力的黨組織和個人追責問責力度,切實推動整改落地見效、見底清零。

“用制度保障整改落實、整改成效方面滯后,鞏固和提升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夠扎實。”為確保巡察質效大提升,景洪市在原有的制度基礎上加強和規范巡察整改監督工作,先后制定了市委巡察機構與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的協作配合機制及《加強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的實施辦法》《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評估暫行辦法》等8項制度機制,形成巡察反饋、移交、整改等制度體系閉環,為規范開展巡察整改和監督整改提供制度保障。

據悉,景洪市堅持發現問題和整改落實并重,圍繞巡視巡察整改提質增效這個主攻方向,建立清單引領、分類建賬、系統施治的整改監督“全鏈條,通過建章立制、巡改結合、責任共擔等方式,確保巡察反饋件件有整改、事事見落實,有效促進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據統計,七屆景洪市委已開展3輪巡察,共發現問題321個。其中,第一輪反饋的100個問題已整改落實98個,第二輪反饋的221個問題正在整改。(楊雪  張燦坤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