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津:建立“巡察+派駐”聯動機制 提升監督質效

發布時間:2022-12-16 17:21:12   來源:昭通市紀委監委

“在巡察工作中,通過借助派駐監督力量,利用派駐紀檢監察組在被巡察單位‘駐’的優勢,不僅可以破解巡察工作用人難題,還提升了巡察工作質效。”談到“巡察+派駐”聯動機制,鹽津縣委巡察辦楊主任有感而發。

近日,鹽津縣紀委監委通過采取信息共享、監督聯動、整改共抓的方式,與縣委巡察機構建立“巡察+派駐”聯動監督機制,將巡察監督和派駐監督融會貫通,發揮“1+1>2”的聯合監督效應。

巡前信息共享。巡察組進駐前,派駐紀檢監察組著重發揮好巡察“偵察兵”的作用,就被巡察單位權力運行“關鍵點”、內部管理“薄弱點”、問題易發“風險點”等在日常派駐監督過程中掌握的信息情況與巡察組共享,共同分析研判被巡察單位政治生態,提前幫助巡察組把好巡察“方向標”,找準工作切入點。

巡中監督聯動。巡察過程中,巡察組將發現問題和疑似問題線索及時與派駐紀檢監察組進行定期研判,確保問題發現精準、定性準確、線索移送及時的同時,也為派駐紀檢監察組對相關問題線索的初核工作提前固定了證據,在一定程度上縮減了辦案時間和辦案成本。

巡后整改共抓。巡察意見反饋后,派駐紀檢監察組發揮派駐監督優勢,及時跟進了解巡察反饋意見,全面掌握派駐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強化問題整改日常監督,定期向巡察組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形成問題整改齊抓共管監督合力。

此外,為提升巡察干部精準發現問題線索的能力,該縣紀委監委積極提供“練兵”平臺,將巡察干部整合參與到問題線索清零專項行動,讓巡察干部在問題線索精準處置過程中,進一步了解什么是問題線索、如何把握固定證據,著力培養巡察干部以辦案思維推動巡察監督的意識。

“在以往的巡察工作中,全面了解被巡察單位的具體情況,找到巡察重點和切入點,要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通過與縣紀委監委建立‘巡察+派駐’聯動監督機制,有力提升了巡察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縣委巡察組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今年以來,鹽津縣委巡察機構有效運用“巡察+派駐”聯動監督機制,對10家單位開展巡察,累計發現并反饋問題138個,移交問題線索8件。(黃強  付冬梅 || 責任編輯  段夢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