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加強作風建設,把嚴的主基調貫穿作風建設全過程,鍥而不舍糾“四風”樹新風,教育引導黨員、公職人員樹牢紀法意識,規范日常行為,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社會良好秩序,營造風清氣正節日氛圍,助推“清廉云南”取得實效,云南省紀委監委從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連續15天對違規使用公務交通工具和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酒駕、賭博問題進行集中通報曝光。現將1起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起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酒駕問題通報如下:
一、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
2022年1月20日,文山州級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車牌號為云HGW877公務用車,由文山市前往昆明市西山區開展公務活動。期間,到滇池旅游度假區海埂公園、呈貢區撈魚河濕地公園等地進行與公務無關的活動。
二、黨員、公職人員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
(一)馬紅強,紅河州瀘西縣紅十字會黨組成員、副會長,2022年2月3日21:25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二)張海清,大理州彌渡縣苴力鎮先鋒村上村義納黨支部黨員,2022年2月2日16:51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提供線索,予以監督。
舉報電話:12388。
中共云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云南省監察委員會
202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