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湘畫像及其行書對聯
清道光五年(1825年),曲靖知府宋湘離開云南時,送行群眾夾道十里。在他任職過的地方,百姓自發籌錢為他建祠立碑。光緒《云南通志》言其“歷官皆著治績,而獎掖后進,成就尤多,士林傳其遺事,以為美談。”《廣南府志》評述他“公正廉明,政先教養。”
宋湘(1757~1827年),字煥襄,號芷灣,今廣東梅州市梅縣區白渡鎮人。嘉慶進士,官至湖北督糧道。宋湘詩、書、畫皆精,有“廣東第一才子”之譽。
憂民愛民 擔當務實
嘉慶十八年(1813年),58歲的宋湘以翰林身份被外放出任云南曲靖知府,先后擔任曲靖、廣南、大理、永昌、楚雄等地知府及迤西、迤南道尹等職,在云南任職長達13年。
宋湘上任曲靖知府當年,恰逢豫、冀、魯、鄂等地大旱。途經河南,宋湘看見沿途災民流離失所、境遇悲慘,憂心如焚慨然長嘆:“十日河南路,年荒不忍看。”“青苗收槁易,黃土葬人難。”他到達曲靖時,當地正處秋澇,田野如同汪洋,不少民房被毀。宋湘心急如焚,立即組織搶險救災,號召民眾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水患旋即得到治理,受災百姓妥善安置。
宋湘經常走訪民情,訪貧問苦。馬龍州地瘠民貧經濟蕭條,百姓僅靠農業謀生。他悉心策劃,帶頭捐薪購買棉籽,安排專人指導當地鄉民種棉花,并立即籌措資金購買紡車500臺,無償分發給百姓,讓妻子教他們紡紗織布。通過種棉、織布,馬龍鄉民收入提高,生活得到改善,并帶動相關手工業發展。馬龍百姓深記宋湘政績和厚德,把所織之布稱為“宋公布”。
廣南府百姓用水困難,宋湘捐款并親自勘測水源,開鑿東、西兩塘引水至城,供百姓飲用。在大理代迤西道尹時,饑荒瘟疫并行,他又捐俸銀撫恤百姓組織自救,自購松籽3石指導百姓植樹造林。宋湘在大理手撰“種松詩碑”,其中就有“一粒丹砂一鼎封,一枚松子一株松。何時再買三千石,遍種云中十九峰”的詩句。在永昌府時,他捐俸銀170兩修復書院,每年培養學子數百人。
“詩人自有詩家法,得失千秋一片心。”作為書生官員,宋湘絕不向地方黑惡勢力妥協。史載,保山縣灣甸土州的景在東驕奢橫行、魚肉鄉民,長達五六年,但當地知縣膽怯不敢上報。宋湘出錢出糧招募訓練鄉勇,沒有花費公家一分錢,最后斬敵首、安邊陲。當地百姓感恩戴德,“建生祠祀之”。
以詩言志 廉潔自律
“忘年十載此長安,閱盡榮華耐盡寒。我是何人須是我,真詩莫與外人看。”不論為官還是作詩,宋湘用的都是真心,始終保持著“要與民間驗辛苦”的初心。
在南行赴任途中,宋湘坐的官船引得百姓好奇圍觀。這讓他愧怍不安:“官船過處人環目,老婦幼兒排簇簇。直教看殺老東坡,彼自殷勤我感恧。……我今前去滇南守,知是豺狼是父母?竹馬無情呼不來,車乘翹翹畏我友。”他也自慚自責:去云南赴任,不應該像豺狼那樣,而應該像父母清官那樣,對得起百姓和自己的良心。
宋湘以詩言志,廉潔自律,從來不玩虛的。在走訪鄉村時,他發現權勢人家的牲口糟蹋百姓莊稼不用賠,情況愈演愈烈。宋湘要求各村制定村規民約,無論何人放牧,如果損壞莊稼必須賠償。他自己身體力行,有一次他和隨從送妻子到馬龍教授織布,不留神馬吃了幾十簇秧苗。宋湘馬上叫隨從把所損秧苗總數按成熟稻谷計價賠償。此事很快傳遍曲靖各縣,此后隨意放牧糟蹋莊稼的事就很少發生。
見賢思齊 注重學習
《清史稿》《廣東通志》《嘉應州志》均記載,宋湘一生儉樸,把薪俸大部分捐給地方公益事業,他自己卻從未給家鄉舊居增一磚一瓦,未給子孫謀一官一田。
宋湘為官清廉,勤政親民,體恤民間疾苦。這一作風,與宋湘自幼接受的傳統文化思想教育影響很有關系。青少年時期,他得益于多位名師的啟發引導,長期熏陶于儒家學說,潛移默化間習得良好道德品行,懂得“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大道。“連朝風浪阻征期,三尺篷窗一酒卮。遣悶無如開卷好,對公真悔讀書遲。先憂后樂何人語,去國懷鄉此日知。”(《南行草·舟中讀范文正公〈岳陽樓記〉》)。詩中記述宋湘南下赴任曲靖知府,在長江上遇大風大浪困在船內,與其無聊浪費時光,不如認真讀書。他對范仲淹懷有崇敬之情,自悟“讀書遲”而慚愧。
宋湘認為,凡是對國家民族作出重大貢獻的人物,都是應該學習的楷模。他傾慕陶淵明的人品,也喜歡杜甫,“一生心醉陶彭澤,暗地師資杜少陵。畢竟要還真面目,人豪才是戒來僧。”宋湘飽讀詩書,博聞強記,善于思考,并把平生所學用于實踐,最后達到了“讀書果有用,遇事乃效能”的境界。
道光五年(1825年)冬,宋湘升任湖北督糧道員,次年(1827年)在武漢卒于督糧道任所。家人檢點宋湘遺物,家徒四壁,存銀無幾,僅書籍數篋、佩刀一柄、畫像一幅,外加《紅杏山房詩鈔》木刻版數百塊而已,其清廉由此可見一斑。(歐陽錫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