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糾“四風”樹新風,把“三不”一體推進重要戰略貫穿作風建設始終,突出抓細抓小抓經常抓長效,根據《實施“清廉云南”建設行動工作方案》《以“小”見嚴糾“四風”實地抽查方案》要求,5月29日至6月2日,在省紀委監委的統一部署下,由省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牽頭,以省紀委監委第一監督檢查室為主組成的第一監督檢查組到怒江州開展以“小”見嚴糾“四風”實地檢查,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

第一監督檢查組提前謀劃,精心部署,突出檢查重點,細化責任分工,詳細列出行程表,充分發揚“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精神,聚焦“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公款購買煙酒和名貴茶葉”“違規收送禮品禮金”“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違規吃喝”“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七個方面問題靶向發力,協調怒江州紀委監委、州審計局、州財政局,采取不事先打招呼的方式,分別對怒江州農業農村局、州鄉村振興局、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瀘水市委、瀘水市上江鎮黨委等五家單位開展了實地檢查,精準發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對于可立行立改的問題,第一監督檢查組要求立即整改、舉一反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監督檢查組明確提出整改期限和要求,持續跟蹤整改工作進展。同時,對部分可疑發票進行了現場核查,發揮監督檢查的震懾作用。

民有所呼、必有所應,民有所盼、必有所為。監督檢查既像“探測儀”,可以盡早發現問題的苗頭,及時預防“由風及腐”,也是一把利劍,可以對發現的“四風”問題采取斷然措施,挽回損失并產生警示和震懾作用。第一監督檢查組堅決落實省紀委監委要求,針對怒江州在“四風”方面存在的問題,特別是七個重點及上級政策落實、資金使用情況,盯住具體人具體事,精準發力、靶向糾治,加強監督檢查,前移監督關口,及時發現和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早防早治,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不斷加固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堤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