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你再幫我查查,我們明明交了200元的保險,怎么會只有100元呢?是不是搞錯了?”今年5月,梁河縣大廠鄉趙老地村護林員老楊一臉焦急地向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詢問道。
“大哥,你看這里有你繳納保險費的底單,有收據,真的只交了100元。我們只能按你交的保費級別給你報銷相關費用。”保險公司業務員將保險單、收據一一擺在桌面上,耐心地解釋道。
看著桌上的保單和收據,剛剛出院的老楊傻了眼。去年4月自己明明將200元的意外保險費交給了大廠鄉林業站的工作人員穆某,怎么到保險公司就變成了100元呢?
保費少交了100元,保險標準就降低了,這次巡山中發生的意外事故醫療費就得自己多掏錢,家里經濟本就不寬裕,老楊越想心里越覺得憋屈,“不行,得去找穆某問個明白,自己的保險費去哪里了”。
第二天一大早,老楊就來到了大廠鄉政府,幾番質問之下,心虛的穆某承認在保險公司辦理業務時由于一時疏忽,錯交了意外保險費,并表示將退還少交的100元,老楊要求穆某賠償其相應損失。
“保險費都能交錯?我看沒那么簡單!”就在雙方進一步進行協商的過程中,該鄉紀委了解到相關情況,鄉紀委書記認為事有蹊蹺。
于是,該鄉紀委按照程序立即對該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初核后,又開展立案審查。
經審查,事情的真相浮出了水面。
原來,去年3月還是該鄉林業站工作人員的穆某負責向45名護林員收取每人200元的意外保險費,共計9000元。隨后,他將9000元保險費交給妻子楊某保管并代辦保險業務??赡履澈推拮訁s在這筆保險費上打起了“小算盤”,他和妻子商議后決定降低購買標準,以每人100元的標準為45名護林員購買意外保險,共計4500元,剩余4500元被穆某用于個人家庭日常開支。
“若不是這次老楊因巡山發生意外需要報銷醫療費用,那這45名護林員的保險費用被克扣的事可能就瞞天過海,無人知曉了。”該鄉紀委書記表示。
穆某克扣群眾財物,違反群眾紀律,最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向45名護林員退還4500元的意外保險費。
“作為一名黨員和公職人員,我沒有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還克扣群眾資金,我非常后悔,對不起大家!”被查處后,穆某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
“雖然侵占的資金退回到了群眾手中,但是黨和政府為民服務的良好形象卻因此‘大打折扣’。” 梁河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時刻保持對權力的敬畏,做到嚴于律己、嚴以用權、嚴以修身,時刻牢記黨的宗旨,用心用情用力為群眾解決煩心事、困難事,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碩 || 責任編輯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