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797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處理473人次,占比59.3%;第二種形態處理177人次,占比22.2%;第三種形態處理88人次,占比11%;第四種形態處理59人次,占比7.4%。”
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今年以來,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始終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把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作為加強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抓手,進一步引導黨員干部受教育、明紀律、知敬畏。
思想上松一寸,行動上就偏一尺。該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既抓住“關鍵少數”,又管住“絕大多數”。在實踐中,該州紀檢監察機關綜合運用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等方式,對黨員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提醒和糾正,做到早了解、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同時,緊盯重點領域,以鄉村振興、疫情防控、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等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等為切入點,持續開展“蹲點式”“體驗式”“嵌入式”監督,對發現的問題線索深挖細查、快查快結,對典型問題公開通報曝光,釋放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鮮明導向和強烈信號。
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依規依紀依法查處各類違紀違法行為的基礎上,堅持“后墻”不松、底線常在,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強大震懾效果。同時,堅持標本兼治、以案促改,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做好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采取公開通報曝光典型案例、拍攝警示教育片、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自省自警;通過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監察建議書和紀檢監察建議書等形式,督促案發單位加強“病灶”治理,扎牢制度籠子,力求達到“查處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的目的。
“懲治只是手段,嚴格要求、教育和保護黨員干部才是目的。”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該州紀檢監察機關將長期堅持嚴的主基調,分類施治、分層施策,切實發揮“四種形態”教育警醒、懲戒挽救、懲治震懾功能,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羅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