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出臺辦法推進政治監督規范化常態化

發布時間:2022-02-06 08:18:10   來源:文山州紀委監委

為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工作業務和班子隊伍建設,認真做好對縣(市)紀委監委和州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的政治監督專項調研工作,近日,文山州紀委監委出臺《關于對縣(市)紀委監委和州紀委監委派駐機構開展政治監督專項調研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推進紀檢監察機關政治監督規范化、具體化、常態化。

《辦法》分為指導思想、調研內容、組織領導、方法步驟、工作要求五個部分。調研工作包括開展調研談話、查閱相關資料、全面分析研判、及時反饋意見、督促整改落實五個步驟。對政治監督的重點內容、方法路徑等作出明確規定,為加強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工作業務和班子隊伍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辦法》突出問題導向,明確了強化對縣(市)紀檢監察機關、派出(出)機構政治監督專項調研的重點內容,包括遵守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履行監督第一職責、強化政治監督、嚴厲正風肅紀、高壓懲治腐敗、開展重點領域腐敗問題整治、查處重點案件以及領導班子運行和干部隊伍建設等情況,并開列是否存在私存線索、跑風漏氣、說情干預、違規過問案件以及有案不查、壓案不報或以主觀臆斷違規處置問題線索、搞選擇性執紀執法等負面清單,確保精準靶向監督。

為加強對政治監督專項調研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州紀委書記、州監委主任任組長,州紀委副書記任副組長,州紀委常委為成員的政治監督專項調研工作領導小組。由州紀委常委擔任調研組組長,調研組成員從分管聯系部門中抽調,按照“2+1+1”工作機制,對所聯系的縣(市)紀委監委和州紀委監委派駐機構開展政治監督專項調研,有計劃穩步推進,實現全面覆蓋。

《辦法》的出臺,能夠回答好“誰來監督紀委”之問,落實好“打鐵必須自身硬”“下更大功夫把隊伍建強、讓干部過硬”“接受最嚴格的約束和監督”的政治要求,堅持嚴管與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鍛造一支絕對忠誠、絕對干凈、絕對擔當的紀檢監察鐵軍,推動全州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陳開國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