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強化派駐(出)機構管理 擦亮監督“探頭”

發布時間:2022-06-04 08:06:57   來源:保山市紀委監委

“自開展爛尾樓清理整治工作以來,先后組織召開5次專題會議研究討論解決辦法,提出工作提醒和交換意見10余次……監督推動全市8個爛尾樓項目全部復工。”日前,在保山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專項工作匯報會上,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匯報道。

為進一步加強對派駐(出)機構的管理工作,近日,保山市紀委監委制定《派駐(出)機構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推動派駐(出)機構不斷擦亮監督“探頭”,切實發揮紀檢監察機關延伸監督的“千里眼”“順風耳”作用。

該市紀委監委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從嚴從實加強對派駐(出)機構的管理,從職責權限、工作關系、干部管理、工作機制、工作紀律5個方面細化31條管理措施,對派駐(出)機構職能職責及干部管理作出明確規定,讓派駐監督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辦法》詳細規定了派駐(出)機構主要承擔的工作職責和主要行使的監督權限,為我們制定了清晰的履職‘路線圖’,對我們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一名干部在認真學習《辦法》后說道。

制定出臺《辦法》是該市強化派駐(出)機構管理的舉措之一。為充分發揮派駐(出)機構的監督優勢,該市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定期深入分管派駐(出)機構指導、督促、檢查工作;機關各職能部門按照“2+1+1”和“室組”聯動的方式,定期對派駐(出)機構進行指導、服務和監督,進一步增強派駐(出)機構“戰斗力”,提升派駐監督質效。

為壓緊壓實各派駐(出)機構工作責任,做實做細派駐監督各項工作,該市紀委監委建立健全專項工作及時報告、常規工作半年一報告、年度述職評議制度,由派駐(出)機構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監委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市紀委監委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并分析原因,切實提高派駐監督水平。

“我們堅持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并重,建立了蹲點監督制度,不定期到各派駐(出)機構開展蹲點監督。健全完善談心談話和廉政家訪制度,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聯系派駐(出)機構負責人、派駐(出)機構負責人與本機構干部定期層層開展談心談話,定期進行廉政家訪,進一步加大對派駐(出)機構干部八小時內外思想、作風和執行紀律情況的管理監督。”該市紀委監委干部監督室負責人介紹。

“派駐監督是實現全面從嚴治黨監督全覆蓋的重要舉措。我們將堅持理清關系、明確職責,從嚴從實、規范高效,聚焦主業、深化‘三轉’的原則,強化對派駐(出)機構的管理,督促派駐(出)機構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強化監督檢查,切實做到駐在部門工作開展到哪里,監督執紀就跟進到哪里。”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趙朝普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