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查,有關婁某某的舉報不實,現給予澄清。希望婁某某在以后的工作中放下思想包袱,大膽開展工作……”日前,一場澄清正名通報會在石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接過縣紀委監委下發的《澄清函》,婁某某如釋重負。
為進一步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石林縣紀委監委認真落實《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辦法(試行)》要求,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采取書面澄清、當面澄清、會議澄清、通報澄清等方式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澄清正名,大力營造積極向上、干事創業良好氛圍。
不久前,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收到實名舉報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干部婁某某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瀆職包庇他人的問題。紀檢監察組通過調取涉訪案件材料、查閱相關執法記錄、實地走訪等方式對線索詳細核查,最終查實舉報內容與事實不符。為幫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提振干事精氣神,經縣紀委監委同意,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為該干部召開澄清通報會。澄清過程中,縣紀委監委堅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一方面澄清事實,摒棄不實信息;另一方面結合平時監督執紀中發現的婁某某存在的缺點和不足,有針對性地提醒,教育引導婁某某正確看待群眾監督,提升“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思想境界,相信和依靠組織解決有關問題。
扶正必須祛邪,激濁方能揚清。石林縣紀委監委將開展澄清正名和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協調推進,對無事生非、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惡意中傷等惡意舉報甚至誣告陷害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此前,板橋街道矣馬伴村黨員韓某某在建房審批手續尚未完成的情況下,擅自將原有房屋全部拆除開始重建,村干部對其進行阻攔。為實現個人訴求,韓某某先后17次惡意舉報稱“村干部多人多次對其進行語言威脅、毆打”。經調查,證實韓某某舉報內容子虛烏有。在對涉及村干部開展澄清正名的同時,縣紀委監委對韓某某立案審查,最終韓某某受到警告處分。今年以來,石林縣紀委監委先后為3名受到失實檢舉控告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對1起涉嫌誣告陷害行為立案調查。
在規范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的同時,縣紀委監委緊盯源頭治理,在收到實名檢舉控告時,告知舉報人權利義務,讓檢舉控告人更深刻地了解其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引導其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反映問題,從源頭減少和預防誣告陷害行為,規范檢舉控告秩序。
“信訪舉報絕非打壓他人的報復手段,搞誣告陷害必須付出相應代價。”信訪室相關負責人表示,縣紀委監委將嚴格遵循“三個區分開來”,推進澄清正名和打擊誣告陷害工作常態化、規范化,旗幟鮮明地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撐腰鼓勁,不斷釋放激勵擔當作為正能量,打造干事創業“磁力場”。(槐慶元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