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交通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湯永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3-01-12 19:11:17   來源:普洱市紀委監委

據普洱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普洱市委批準,普洱市紀委監委對普洱交通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湯永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湯永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分管的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工程項目涉及金額巨大,其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湯永華身為國有公司黨員領導干部,紀法底線失守,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直至十九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普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普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湯永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普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