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張春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3-06-21 16:47:19   來源:玉溪市紀委監委

據玉溪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玉溪市紀委監委對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張春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春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出國旅游、食宿等活動;違反廉潔紀律,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送給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以親屬名義違規入股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并獲取大額收益;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及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到位。張春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財政獎補資金撥付、項目申報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97.35萬元,涉嫌受賄犯罪。

張春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黨性原則,背離初心使命,為政不清、為官不廉,無視黨紀國法,利用職務便利搞權錢交易,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玉溪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春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