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雄縣政協黨組原副書記魯紹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3-11-14 19:20:48   來源:昭通市紀委監委

據昭通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昭通市委批準,昭通市紀委監委對鎮雄縣政協黨組原副書記魯紹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魯紹延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目無法紀、心存僥幸,為掩蓋違紀違法事實,安排涉案人員逃避調查,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購買使用出借超標車輛;任人唯錢,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且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瞞報多處房產;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并收取高額利息;貪婪成性,靠路吃路,把交通領域當成撈錢的“自留地”,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魯紹延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已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極為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昭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昭通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魯紹延開除黨籍處分;由昭通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