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原副主任徐兆鴻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3-11-19 12:31:30   來源:保山市紀委監委

據保山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保山市委批準,保山市紀委監委對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原副主任徐兆鴻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兆鴻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通過管理服務對象參與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糾紛協調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徐兆鴻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罪,數額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保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保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徐兆鴻開除黨籍處分;由保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