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曲靖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曲靖市委批準,曲靖市紀委監委對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二級調研員姜東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姜東明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旅游活動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錢款;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撥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姜東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姜東明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膽大妄為,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曲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曲靖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姜東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曲靖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