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文山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文山州委批準,文山州紀委監委對文山州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專職外部董事馬洪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洪生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底線失守,對黨紀國法不知敬畏,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建成的供水設施長期閑置;私欲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管材供應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馬洪生嚴重違反黨的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文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文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馬洪生開除黨籍處分;由文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