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與研究 | 監督推動更好發揮審計職能作用

發布時間:2023-06-29 09:38:51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4月27日,審計署濟南特派辦審計人員根據相關項目審計要求,實地查看特高壓泉城站建設情況。宋加珍 攝

腐敗是危害黨的生命力和戰斗力的最大毒瘤,對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最具有殺傷力。懲治腐敗、治理亂象,是黨中央、國務院對審計機關一以貫之的重要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強調,要更好發揮審計在推進黨的自我革命中的獨特作用,聚焦權力規范運行,充分發揮審計在反腐治亂方面的重要作用。實踐中,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審計署紀檢監察組準確把握國家審計與反腐治亂的關系,立足派駐監督職責定位,推動駐在單位更好發揮審計在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反腐治亂方面的重要作用。

準確把握國家審計與反腐治亂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明確指出,根據憲法制定審計法,是為了加強國家的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審計首先是經濟監督,聚焦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開展監督檢查,但同時審計又不止于經濟監督,監督檢查的雖然是經濟問題、經濟責任,但反映的都是政治問題、政治責任,通過管好“錢袋子”“賬本子”來推動規范用權,及時校準糾偏。

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黨和國家事業全局,改革審計管理體制,組建中央審計委員會,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領導,著力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從根子上解決了制約審計監督作用發揮的深層次問題,大大增強了審計監督的嚴肅性、權威性,使審計真正納入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深度嵌入黨治國理政總體布局,為推動黨中央令行禁止、維護經濟秩序、嚴肅財經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發揮了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腐敗是黨內各種不良因素長期積累、持續發酵的體現,反腐敗就是同各種弱化黨的先進性、損害黨的純潔性的病原體作斗爭。反腐治亂,始終是黨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政治任務,也是黨緊跟時代前進步伐、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必然要求。新時代十年,我們黨開展了史無前例的反腐敗斗爭,反腐敗斗爭取得了壓倒性勝利并全面鞏固,消除了黨、國家、軍隊內部存在的嚴重隱患。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只要存在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和條件,反腐敗斗爭就一刻不能停,必須永遠吹沖鋒號。貫徹落實反腐敗斗爭基本方針,堅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迫切需要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加強對權力監督制約,確保權力不被濫用。

國家審計是反腐治亂的“前哨”和“尖兵”。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審計機關專司經濟監督,在查處重大問題、揭示重大風險、監督經濟權力運行方面具有獨特的、不可替代的優勢。從推動反腐治亂作用機理來看,國家審計發揮著三種功能。一是揭示問題,即“查病”。揭示問題是審計的基本職責。大多數腐敗和舞弊行為都與資金、資產緊密相關,審計工作始終緊盯資金、資產,最有條件發現國家資金、資產被直接侵吞或間接侵占;國家審計具有獨立性,不囿于部門利益的羈絆,能夠敏銳地發現問題和客觀公正地揭示問題;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對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地方、部門和單位的審計監督權無一遺漏、無一例外,能夠及時和有效地揭露違法犯罪線索。實際工作中,審計機關立足經濟監督定位,從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入手,充分發揮專業性強、觸角廣泛、反應快速等優勢,深刻揭示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以及存在的重大風險隱患。二是推動解決問題,即“治已病”。一方面,審計機關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對需要移送有關主管機關、單位處理、處罰的依法移送,尤其是對發現黨員、監察對象涉嫌違紀或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按規定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并全力配合案件查辦工作,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另一方面,抓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隱患研機析理,深入分析背后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提出對策建議,督促推動被審計單位和有關方面落實審計整改工作責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切實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三是形成常態化、動態化震懾,即“防未病”。國家審計作為一種經常性監督制度安排,具有威懾作用以及獨立、客觀、公正的優勢,通過及時跟進、密切關注整個經濟社會運行安全,能夠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發出預警,在防止苗頭性問題轉化為趨勢性問題、違法違規意念轉化為違法違規行為、局部性問題演變為全局性問題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加強廉潔審計是更好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的內在要求。打鐵必須自身硬。加強審計機關廉潔建設,既是依法有效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前提和保障,又是維護審計工作獨立性、客觀性和公正性的內在需求。只有審計機關自身廉潔過硬、經得起考驗,才能有資格、有底氣去檢查和督促別人。從近年來查處的審計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看,隨著審計事業不斷發展壯大,審計干部肩負的責任更重,面臨的考驗也更嚴峻,審計機關不是“保險箱”和“天然凈土”,審計干部手握審計監督權,更容易成為被“圍獵”的對象。作為監督別人的人,審計干部如果出了問題,往往社會更加關注、影響更加惡劣,對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也更大。因此,只有深刻認識黨風廉政建設是審計工作永恒的生命線,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始終保持憂患意識,發揚徹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才能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審計監督權始終在正確軌道上運行。

深刻認識審計在反腐治亂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更好發揮審計在推進黨的自我革命中的獨特作用,充分發揮審計在反腐治亂方面的重要作用。近年來,審計機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揭露重大違紀違法問題不動搖,嚴格執審、嚴肅糾風、嚴厲反腐,充分發揮反腐治亂的“利劍”作用。

緊緊圍繞權力制約監督扎實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圍繞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以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為基礎,著力揭示重大失職瀆職、重大決策失誤、重大損失浪費和重大管理漏洞,促進領導干部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16.7萬多名領導干部,查出負有直接責任問題7100多億元,同時緊扣領導干部履職特點,堅持全面、客觀、辯證看待審計發現問題,客觀審慎作出審計評價和責任界定,為被審計領導干部精準“畫像”,為干部監督部門、有關主管部門選拔任用干部、從嚴管理干部提供了有力支撐。

緊緊圍繞揭示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發揮“利劍”作用。審計機關堅持把揭露和查處重大違紀違法問題作為重要職責,不斷加大審計力度,堅決查處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堅決查處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堅決查處群眾身邊的“蠅貪蟻腐”。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國審計機關共向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移送問題線索4萬多件,涉及9700多億元資金、5.4萬多人。近兩年,審計署移送重大問題線索660多起,涉及財政、金融、投資、國資國企等領域,推動查辦了一批有重大影響的典型案件,鏟除了一些嚴重阻礙改革發展的“毒瘤”,懲治了一批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蠅貪”。同時,堅持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注重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分析重大違紀違法問題和腐敗現象的規律和趨勢,研究提出治本建議,推動深化標本兼治,扎緊制度籠子,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緊緊圍繞維護財經紀律嚴肅性在財經領域打假治亂。按照黨中央部署要求,近兩年審計機關把財經領域打假治亂作為審計監督重點,著力揭示虛增財政收入、財經數據造假、會計信息失真等問題;密切關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過緊日子要求的落實情況,嚴肅查處部分債務沉重地區違規動用財政資金購置或興建樓堂館所問題,揭露了一些地方長期亂設財政專戶、亂存財政資金問題。2021年,中央審計辦會同財政部、國資委等部門開展整治財經領域重大信息虛假問題專項行動,查處了一批重大問題,通報了一批典型案例,問責了一批責任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并積極推進常態化整治,取得較好成效。

擦亮派駐監督“探頭”,推動更好發揮審計監督職能優勢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派駐監督本質上是政治監督,是上級紀委對下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監督,要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作為派駐審計署的紀檢監察組,要牢牢把握“審計監督的再監督”定位,以有力有效派駐監督推動審計監督在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反腐治亂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推動提高政治能力。派駐紀檢監察組最根本的任務就是要督促推動駐在單位切實做到“兩個維護”,把講政治貫穿工作始終,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一是提高政治判斷力,深刻認識審計首先是經濟監督、但不能止于經濟監督,深刻認識各類腐敗問題的政治本質和政治危害,做到立足經濟監督、體現政治要求、維護政治安全。二是提高政治領悟力,從政治上深刻領會黨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審計在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反腐治亂方面的職能作用,牢固樹立“有問題沒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是瀆職”意識。三是提高政治執行力,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深入研究新時期腐敗問題發生的特點和規律,敢于斗爭、善于斗爭,瞪大眼睛、明察秋毫,著力查處重大違紀違法問題,始終保持經濟監督震懾常在。

推動揭示問題風險。作為派駐紀檢監察組,最精準的定位就是要立足審計監督的再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審計機關扎實履行堅決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的使命責任。一是高度關注財經紀律執行情況,嚴肅查處重大財務舞弊、財經數據造假等各類擾亂財經秩序問題,使財經紀律成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二是高度關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和過緊日子要求落實情況,嚴肅查處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頂風違紀問題,推動過緊日子成為常態。三是高度關注鄉村振興、教育醫療等民生領域政策資金,嚴肅查處擠占挪用、騙取套取民生資金、罔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沖擊道德底線問題,堅決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蠅貪蟻腐”。四是高度關注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重點崗位、重點事項、重點環節,著力揭示企業、金融等重點領域重大損失損毀問題,嚴肅查處新型腐敗、隱性腐敗,以強監督推動強監管。

推動增強監督合力。作為派駐紀檢監察組,最獨特的優勢就是身處紀檢監察監督與審計監督的交匯點上,要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推動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貫通協同、走深走實。一是以深化審計成果運用為主線,積極推動審計監督同紀檢監察、巡視巡察等各類監督貫通協同,推動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二是推動發揮審計專業優勢和工作主動性,進一步完善信息溝通、線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機制,在制度層面推動高效率高質量銜接協作。三是督促審計查出重大問題線索及時移送、及時查辦、及時反饋,促進監督、處置、治理有機結合,切實體現監督體系的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

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治審。作為派駐紀檢監察組,最基本的職責就是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督促駐在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治審。一是持續加壓,增強不敢腐的震懾力,準確把握審計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任務和規律特點,對利用審計權力或影響,收受大額財物、謀取巨額利益、影響審計形象的腐敗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絕不手軟。二是有效監督,增強不能腐的約束力,督促管好項目,重點圍繞“審不審”“查不查”“報不報”“移不移”“嚴不嚴”等環節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嚴防風險;督促駐在單位對干部從嚴監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督促落實責任,健全同題共答、同向發力的會商協調機制,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嚴于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三是警鐘長鳴,增強不想腐的免疫力,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正向引導與反面警示結合起來,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自覺凈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算好政治賬、經濟賬、親情賬,切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審計署紀檢監察組組長  任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