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核實,未發現羅某某有舉報信中反映的問題,認定該舉報失實,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護干事創業積極性,現予以澄清正名……”
近日,一場澄清正名通報會在鹽津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召開。會上,該縣紀委監委為受到不實舉報的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教導員羅某某公開澄清正名,當眾公布核查情況和處理結果。
不久前,鹽津縣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群眾匿名舉報信,反映羅某某利用親戚設立停車場停放涉案車輛和獨攬報廢車輛生意,在任命人員和招錄輔警工作中存在假公濟私等問題。
該縣紀委監委第一時間成立核查工作組,通過調取材料、談話了解、實地訪查,均未發現存在相關問題,經綜合研判,認定該舉報問題不屬實,縣紀委監委對該問題線索予以了結處理。
為澄清事實,消除失實檢舉控告對被舉報人造成的心理負擔和不良影響,該縣紀委監委向其本人送達了《澄清正名函》,并決定為其召開澄清正名通報會。
“在得知自己被舉報后,我感到非常委屈,也有一些思想包袱,讓我工作時總有些畏手畏腳。感謝縣紀委監委及時幫我澄清正名,組織的關心和信任,重燃了我的工作斗志。”澄清正名大會上,羅某某對縣紀委監委的同志說道,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將進一步堅定政治信念,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近年來,該縣紀委監委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制定《“澄清正名激勵擔當作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把容錯糾錯與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有機結合,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和“誰辦理、誰回復、誰澄清”的原則,確保澄清正名工作職責清晰、權責明確、精準高效,實現澄清一人、激勵一批、提振一片的良好效應。
“我們在日常工作和案件查辦中,對黨員干部既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又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真誠關愛,切實做到該查的果斷查、該容的大膽容、該澄清的及時澄清、該正名的公開正名。”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當黨員干部因不實舉報受到委屈、被人誤解時,要為他們主持公道,消除負面影響,讓廣大黨員干部切身感受到紀律的“硬度”和關愛的“溫度”,全面激活擔當作為的正能量。(黃朋均 || 責任編輯 李品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