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保證金事關群眾切身利益,既能減輕群眾負擔,又能優化營商環境。請白水鎮黨委高度重視,切實樹立服務群眾理念,積極做好招投標保證金清退工作。”不久前,瀘西縣紀委監委針對投標保證金長期“趴賬”問題向白水鎮黨委發出整改通知。
時間撥回3個月前,該縣紀委監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監督檢查。檢查組在走訪白水鎮桃園村委會時,一村民反映:“我弟弟參加村里的工程招投標,沒有中標,投標保證金快2個月了還沒退還。”
“招投標結束后,投標保證金為何遲遲未能退還?”該問題引起了檢查組的高度重視,當即,檢查組決定兵分兩路開展核查。一組聯系反映人弟弟張某核實情況,另一組到桃園村委會了解情況。經核查,張某確實參加了村級項目招投標,而桃園村集體賬戶上也的確有一筆6000元的投標保證金。
“鎮農經站規定,只要是從村集體資金賬戶支出的款項大于5000元,就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經研究同意后才能支配。而眼下正是夏種關鍵時期,組織一次會議也不容易……”面對檢查組的詢問,村黨總支書記馬某某一臉無奈。
了解情況后,檢查組隨即來到白水鎮政府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村級項目投標保證金你們是如何管理的?”檢查組指著保證金收取明細表詢問道。
“根據瀘西縣農村產權交易管理辦法,10萬元以上的村級工程項目,應當由鎮農經站監管,因為沒有設立保證金專用賬戶,投標保證金按照慣例交到村集體賬戶,并按照村集體資金管理辦法統一管理的。”白水鎮農經站負責人解釋道。
“投標保證金雖然交到村集體賬戶,但不屬于村集體所有,你們按照管理村集體資金的標準來監管是否恰當?”檢查組老楊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并語重心長地說道:“鎮政府嚴格管理村集體資金的初衷是好的,但未結合農村實情,導致保證金長期滯留,既增加了投標者的經濟負擔,也違背了優化營商環境的實踐要求。”
隨后,檢查組第一時間向白水鎮黨委、鎮政府發出整改通知,督促鎮黨委、鎮政府立行立改的同時,要求鎮紀委協助鎮黨委開展全鎮領域自查自糾,將立行立改與深化治理相結合,著力破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難點、堵點、痛點。
“我們開展監督檢查,就是要通過解決群眾身邊的‘小問題’,推動贏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使廣大群眾切實感受到監督工作的實際成效,不斷增強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道。(瀘西縣紀委監委 馬娟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