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3年6月27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向施甸縣反饋了巡視情況。會前,省委巡視組傳達了省委書記王寧在主持省委常委會會議聽取十一屆省委第四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要求;向保山市委書記楊軍,市委副書記、市長陳銳通報了巡視情況;向施甸縣委書記周耀泉反饋了巡視情況。會上,參會人員集中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黨規黨紀有關規定要求;省委巡視組組長唐先勝向施甸縣反饋了巡視意見,對巡視整改提出明確要求;保山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張長宏表態并提整改具體要求;周耀泉主持反饋會議并表態。
唐先勝在反饋時指出,黨的十九大以來,施甸縣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推動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城鄉面貌不斷改變。巡視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政治敏銳性不夠強,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實;縣委領導班子職能作用發揮不到位;貫徹“三新一高”要求拼經濟抓發展有差距;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不夠有力。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不堅決。主體責任有缺失;監督執紀差距大;作風革命、效能革命不實;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嚴。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到位,執行選人用人制度不嚴格。領導班子建設有短板;干部隊伍建設不到位;黨建引領力不強。巡視、審計等整改擔當不足,整改主體責任缺位,監督跟進不及時,整改質效不明顯等。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有關方面處理。
唐先勝提出四點意見建議: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見效。認真謀劃壯大資源經濟、園區經濟、口岸經濟,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二是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推動施甸政治生態凈化出清??咐稳鎻膰乐吸h主體責任,挺紀在前,著力清除政治生態污染底泥和腐敗因子;大興調查研究之風,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急難愁盼問題。三是加強黨的建設,推動基層黨建提質增效。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抓好班子、帶好隊伍,持續傳承弘揚楊善洲精神,堅持大抓基層鮮明導向,切實增強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四是壓實整改責任,推動做實巡視“改建治”文章。扛牢縣委整改主體責任、縣委書記第一責任人以及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全面復盤評估歷次巡視、審計和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堅持“四個融入”貫通改,新老問題一并改,實現當下改、立長遠、不反彈的政治效果。
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強調,堅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是全省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務。要學深悟透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做好深化、內化、轉化工作,從黨的科學理論中悟規律、明方向、學方法、增智慧,不斷提升政治能力、思維能力、實踐能力,以實際行動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實施好省委“3815”戰略發展目標,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保持戰略定力,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堅定不移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要扎實推進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以整改的實際成效助推高質量發展,保山市委要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的領導責任,加強統籌督促、上下聯動、條塊結合,共同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職能部門要用好巡視成果,主動認領問題,履行職能責任,協同聯動推進整改;施甸縣委要切實擔起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機制,持續推進常態化整改;縣委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當好“施工隊長”,帶頭整改自身問題,領辦重點難點問題,統籌各方力量集中攻堅;領導班子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推動職責范圍內整改任務落到實處;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要切實擔負巡視整改監督責任,既抓好自身整改任務落實,又加強巡視整改日常監督、跟蹤問效、整改評估,確保巡視整改改到位、改徹底。
周耀泉表示,巡視反饋意見客觀實際、切中要害、一針見血,施甸縣委誠懇接受、全盤認領、照單全收、抓實整改。一是扛實政治責任,做到不回避、不遮掩。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委書記王寧聽取十一屆省委第四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要求,把此次巡視整改與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起來,與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結合起來,與推動施甸改革發展結合起來,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扎實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二是堅決抓好問題整改,做到不推諉、不畏難。全面落實整改要求,自覺把整改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三是堅決推動成果轉化,做到不松勁、不懈怠。始終堅持標本兼治、舉一反三,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建立完善一批管長遠、治根本的制度,鞏固整改成果,以實際行動、成效向省委、市委和全縣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省委第七巡視組副組長普翠瓊及有關人員;省紀委監委相關監督檢查室負責人;保山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施甸縣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法院、檢察院負責人出席會議。施甸縣委巡察辦主任、巡察組組長,縣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各鄉(鎮)黨委書記等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