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我記得州外出差每人每天補助80元市內交通費,這位領導只按50元每天的標準填報,難道是在為單位節省差旅開支嗎?”今年5月,馬關縣委第二巡察組進駐某單位開展常規巡察,一張差旅報銷單引起了巡察組工作人員的注意。
原來,這是被巡察單位某位領導前往昆明參加培訓的差旅報銷單,行程5天,共計報銷市內交通費250元。工作人員立即核查了當時出差的相關文件和《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查,培訓期間食宿全包,按照規定,出差人員只能按80元每天的標準報銷往返當日的市內交通費共計160元。這樣算下來,這位領導還多報銷了90元。
“一張填報錯誤的差旅單,從經辦人員到財務人員再到分管領導竟無一人發現,究竟是財務審核把關不嚴還是單位財務混亂?”縣委第三巡察組組長在知曉問題后,立馬安排組內人員,兵分兩路核實問題。一組繼續查閱差旅費報銷憑證,留存相關印證材料支撐問題底稿 ,一組向當事人和財務人員了解情況。
“組長,只是幾十塊錢,應該不是故意而為之,又是單位領導,就不要列入問題清單了吧。”組務會上,分析研判發現問題時,一位工作人員提出建議。
“遵守規章制度從來不是一句空話,發現了問題就要早提醒早糾正,這才是對我們黨員干部嚴管與厚愛的有力體現。”巡察組組長道出了“小問題”背后的“四風”問題。
在之后的財務臺賬檢查中,大家又陸續發現了該單位存在未經領導審簽列支費用、違規將單位資金轉入個人賬戶、報銷單填寫不規范、報銷附件不齊全等諸多問題。
針對被巡察單位財務方面出現的系列問題,巡察組在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后,將問題反饋至被巡察單位,要求該單位督促清退超標準報銷的差旅費,同時加強財務工作人員管理教育,嚴禁違規報銷問題再次發生。
此外,縣紀委監委向縣財政局下發了紀檢監察建議書,要求進一步完善差旅報銷相關制度,規范全縣差旅管理和差旅報銷等審批流程,堵塞漏洞,扎牢織密制度的籠子。同時,督促縣財政局組織開展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財務人員業務能力提升培訓班,提升全縣財務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和財務管理水平。(馬關縣委巡察組 駱晗 李一卓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