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一個錯誤的考核結果

發布時間:2023-09-13 19:02:51   來源:玉溪市紀委監委

“小張,你街道一名受留黨察看處分的事業人員,他2021年的考核等次被評定為合格,請問一下評定依據是什么?”正在查閱澄江市鳳麓街道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的巡察組組員向該街道人事專干小張提出疑問。

“考核結果是經過街道黨工委會議討論確定的,而且通過了市人社局的審核,我覺得這沒什么問題。”小張斬釘截鐵地回答道。

“那你應該對照年度考核的相關文件再認真細致地學習一遍,也要麻煩你再去一趟人社局,重新核實一下這名受處分事業人員的考核結果,這樣你們才知道問題出在哪里。”聽到回答后,市委第五巡察組組長耐心地說道。

送走小張后,巡察組組員小王不解地問道:“黃組長,您為什么不直接拿出文件給他看,或直接向他說明原因?”

“對受處分事業人員考核結果的評定是對是錯得讓他們親自去找問題和答案,這樣才能做到真改實改,被巡單位也才會對巡察心服口服。”黃組長向大家解釋道。

第二天剛上班,鳳麓街道的人事專干和分管領導來到巡察組辦公室說明情況:“黃組長,昨天我們去市人社局咨詢了相關政策,真是我們搞錯了,多虧你們及時發現,不然今后可能還會一錯再錯。”

事情還得從兩天前說起,市委第五巡察組在查閱鳳麓街道人事資料時發現,該街道近三年先后有10多名黨員干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黃組長當即提醒組員要注意從“主要領導是否運用第一種形態對被處分人員進行談話教育、被處分黨員是否在民主評議黨員大會上主動說明情況、該單位是否嚴格按規定確定年終考核等次”三方面重點關注年度考核結果。

在黃組長的提示下,巡察組成員認真查閱了該街道近三年來的人員考核材料,發現了一名在2020年12月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事業人員的2021年考核等次確定為“合格”等次。

這才有了開頭的一幕。

“組長,按照文件要求,這名受過處分的事業人員考核結果不應評定為‘合格’,而是‘不定等次’。但是考核結果統計表上又有市人社局的審核意見和簽章,這問題要不要提出?”巡察干部小王問道。

“這看似是個小問題,但背后反映的卻是干部作風問題,一方面是街道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粗心大意,不掌握相關政策,另一方面是審核把關不嚴謹造成的。”黃組長說道。

隨后,在組務會上,大家針對該問題發表了各自的意見,經過討論后,決定將發現問題交由該街道立行立改。

該街道黨工委收到巡察組立行立改的通知后,及時召開了黨工委會議專題研究整改工作,撤銷了原考核結果,在與市人社局溝通后重新確定這名受過處分的事業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在巡察組撤點前完成了整改。(澄江市委第五巡察組  黃玲芳  李熙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