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川:以量化評估推動巡察整改見行見效

發布時間:2023-09-21 18:05:04   來源:大理州紀委監委

“你單位是否建立了巡察整改臺賬資料,是否對照方案和責任清單進行‘銷號’,是否按照標本兼治要求制定了相關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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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巡察集中整改結束后,劍川縣紀委監委聯合縣委巡察機構及縣委組織部組織開展整改聯審、聯評工作,以量化評估壓實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為全面客觀、準確評價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工作情況,進一步壓實被巡察黨組織的整改主體責任,確保巡察反饋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并取得實效,該縣將巡察反饋問題整改進展情況滿意度測評作為被巡察黨組織是否逐條逐項抓好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的重要評價內容,依托被巡察單位全體干部職工民主測評,及對本單位整改工作的滿意率評價,從中發現整改工作是否存在走過場、打折扣、搞變通的問題,并將民主測評結果納入最終評估結果。

此外,為全面掌握整改情況,各評估小組圍繞被巡察黨組織的巡察整改組織落實、巡察整改任務落實、滿意度測評和綜合測評4個共性指標進行評價分析,并根據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實際制定“個性化”評估標準,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民主測評等方式對整改事項逐項審核,把關認定,精準開展成效評估,量化打分,確定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

“你單位固定資產清理登記工作未全面完成,信息化建設上仍存在等靠要思想,單位在建立健全長效整改機制、舉一反三抓整改上有差距,希望你們再次梳理未完成整改的問題,壓實整改責任,統籌推動問題整改到位、見底清零。”

在對被巡察單位整改成效評估現場,評估小組對評估中發現整改不到位和未完成整改的,現場向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作出書面反饋,要求被巡察單位壓緊壓實整改主體責任,持續加大整改力度,統籌推進問題整改到位。

現場評估結束后,測評結果由評估小組向縣紀委監委進行匯報,對反饋問題整改情況評價滿意率低于80%的被巡察單位,要求其在2個月內重新整改,若再次整改評價滿意率仍低于80%的,將對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啟動問責。

截至目前,該縣已對縣委開展的四輪巡察38個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問題整改進行了成效評估,反饋的1603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597個,整改率達99.6%,督促建立完善制度518項,進一步釋放了巡察震懾、遏制、治本效應。

“以嚴督實查的作風開展巡察整改質效評估工作,是杜絕巡察整改裝樣子、走過場,確保巡察整改件件有落實的有力手段。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總結經驗成效、創新方式方法,完善‘共性’指標、設置‘個性’標準,做深做實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該縣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龐曉麗 || 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