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專員辦公室要主動適應改革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聚焦主責主業,履行好紀律監督和監察監督的職責,形成監督合力,實現‘上對下’的有效監督。”云南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在省屬高校監察專員辦公室掛牌儀式上強調。3月31日,云南省監委駐大理大學監察專員辦公室正式掛牌,標志著省監委駐37所省屬高校監察專員辦公室全部進駐完畢,省屬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也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為深入推進省屬高校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化省屬院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云南省紀委監委主要領導帶隊深入高校調研,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及時出臺《關于深化云南省屬院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意見》,對37所省屬高校授予監察權,成立監察專員辦公室,實現監察專員辦公室和學校紀委合署辦公,實現“上對下”的有效監督和監督全覆蓋。召開省屬高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面談會,明確省屬高校紀檢監察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不兼任其他職務,不分管、協管或者以聯系等名義分管、協管紀檢監察、巡察以外的工作,并授權保山、紅河、文山、普洱、德宏、麗江、臨滄7個州(市)紀委監委對所在地的省屬高校紀檢監察機構實行屬地領導。